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5351

5351.“约瑟给长

5351.“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意愿及其性质。这从“玛拿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玛拿西”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因而是指一个新意愿,如下文所述。这个名字还暗示了该良善,或这个新意愿的本质。“名”暗示了这种本质,这一事实从给其他人所取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每个名字都伴随着对性质的解释,如下面这句话就对“玛拿西”这个名字给出了解释,即“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这些话描述了“玛拿西”所表示的性质。此外,当经上说“起名”时,意思是,这个名字本身就包含这种性质,因为“名”和“起名”表示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
  起名为玛拿西的长子之所以表示属世层,或那里新意愿里面的属灵良善,是因为该良善实际上是教会,或变成教会之人里面的长子;而真理并非长子,尽管它看上去好像是长子(352, 367, 2435, 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的意愿优先于他的理解力;因为人意愿中的渴望是构成他生命的主要成分,而其理解力中的观念对它们来说是次要的;他照其意愿的渴望行事。从意愿发出之物对那些通过重生从主那里接受一个新意愿的人来说,被称为“良善”,而对那些不想接受它的人来说,则被称为“邪恶”。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对重生之人来说,被称为“真理”,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则被称为“虚假”。然而,由于若不通过人的理解力,就不可能知道他的意愿(事实上,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外在形式,或意愿所取、能使它为人所知的外在形式),所以人们以为从理解力发出的真理是长子。但这只是表象,原因如前所述。
  过去的争论,即:作为信之本质的真理是教会的长子,还是作为仁之本质的良善是教会的长子,便由此而来。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声称真理是长子,而不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则承认良善是长子。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人们使得信成为教会的首要和绝对的本质元素,却使得仁成为教会的次要和非本质元素。但人们因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而陷入了比古人还要深的错误。在教会,“信”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仁”表示生活的一切良善。诚然,他们称仁及其行为是“信的果子”;然而,当人们相信人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因着信而得救,无论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时,谁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贡献?此外,当人们利用教义将信与行为,即仁之产物分开,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无需善行,或声称属于生活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得救时,谁还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帮助?唉!这是什么样的信仰!这是什么样的教会!人们爱慕死活,却弃绝活信;然而,无仁之信如同没有灵魂的身体。众所周知,没有灵魂的身体会从视线中被移除,并被丢弃,因为它发臭;在来世,无仁之信就是这样。凡持有所谓无仁之信的人都在地狱;凡拥有仁爱的人都在天堂。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保留下来,而他的教义不会保留,除非这教义源于他的生活。
  从圣言的其它经文说明“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意愿,或也可说那里的属灵良善,不如说明“以法莲”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或那里的属灵真理来得容易。尽管如此,从“以法莲”的含义也能推断出“玛拿西”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当二者一起被提及时,这一个表示良善,那一个表示真理。因此,从稍后关于“以法莲”的论述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这良善就是新意愿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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