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5215

5215.“又被东风

5215.“又被东风吹焦了”表充满恶欲。这从“被东风吹焦”的含义清楚可知,“被东风吹焦”是指被恶欲之火焚毁。“东风”和“东方”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参看101, 1250, 3249, 3708, 3762节),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进而表示贪欲和恶欲,因为这些源于这些爱。“火”用来论及这类欲望的原因如前所述(5071节);因此,“被吹焦”论及它们。
  热有两个源头,正如光也有两个源头;热的一个源头是这个世界的太阳,热的另一个源头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众所周知,这个世界的太阳将热散发到自己的世界,以及那里的一切事物上;但天堂的太阳则将热散发到整个天堂,就不那么为人所知了。然而,人若反思人里面的热,也就是被称为生命之热的热,也能知道这一点,因为此热与这个世界的热毫无共同之处。由此可知,这热与这个世界的热具有不同的性质。也就是说,这真正的热是活的,而这个世界的热不是活的;属灵之热因是活的,故点燃人的内层,也就是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赋予他渴望、爱,以及情感。这也解释了为何渴望、爱和情感是属灵之热,并被如此称呼。显而易见,它们是热,因为热从活人身体的各个部位散发出来,哪怕在酷寒或最冷之地。不仅如此,当渴望和情感,也就是爱逐渐增强时,身体也相应地逐渐变暖。这种热就是圣言中的“热或烧”、“火”、“火焰”所表示的;它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和属灵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肉体和尘世之爱。由此清楚可知,此处“被东风吹焦”表示被恶欲之火焚毁;当论及“细弱”的谷物穗子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所表示的是充满恶欲的记忆知识。
  “东风”表示恶欲和由此衍生的谬念的爆发,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这风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诗篇:
  祂使东风吹在天空,又用能力引了南风来。祂降肉像雨在他们当中,多如尘土,又降有翅膀的鸟儿,多如海沙。(诗篇78:26-27)
  那风所带来的“肉”表示恶欲,“有翅膀的鸟儿”表示由此衍生的谬念,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民数记11:31-35),在那里经上说:百姓因吃肉而被灾殃击杀所在之地的名叫做“贪欲之人的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起贪欲之心的人”。
  以西结书:
  看哪,葡萄树虽然栽种了,岂能发旺呢?东风一吹,它岂不全然枯干吗?它必在生长的苗床上枯干。(以西结书17:10)
  同一先知书:
  这葡萄树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东风吹干其上的果子,坚固的枝干折断枯干,被火烧毁了。火也从它枝干中发出,烧灭果子,以至没有坚固的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以西结书19:12,14)
  此处“东风”表示恶欲的爆发。以赛亚书:
  刮东风的日子,祂想起了暴风。(以赛亚书27:8)
  何西阿书:
  必有东风刮来,就是耶和华的风从旷野上来。他的泉源必干,他的源头必竭。它必掳掠他所积蓄的一切宝器。(何西阿书13:15)
  此处“东风”也表示恶欲的爆发。同样在耶利米书:
  我必在仇敌面前,好像用东风吹散他们。(耶利米书18:17)
  诗篇:
  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7)
  以赛亚书:
  你离弃了你百姓雅各家,是因他们充满了东风,占卜的人像非利士人一样。(以赛亚书2:6)
  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日增添虚谎和强暴。(何西阿书12:1)
  “风”在此表示谬念,“东风”表示恶欲。刮来蝗虫并把它们吹入红海(出埃及记10:13,19),以及分开红海之水(出埃及记14:21)的“东风”在内义上表示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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