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201.“在莎草中吃草”表教导。这从“吃草”和“莎草”的含义清楚可知:“吃草”或“放牧”是指接受教导,如下文所述;“莎草”,或长在河流附近的长草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草”或“植物”表示这类记忆知识,这从圣言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莎草中吃草”表示在记忆知识中并通过这知识接受教导,以学习真理与良善。因为记忆知识是手段,就像内层事物能在其中显示自己的一面镜子;而这个形像则像信之真理与良善,因而属于天堂、被称为属灵的事物能在其中显示并表现自己的另一面镜子。不过,这个形像因更内在,故除了那些拥有植根于仁的信之人外,谁也看不见。这就是“在莎草中吃草”真正意义上所表示的。
“吃草”表示接受教导,这一点从圣言中读到这个词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自此,你们撒种在地上,主必降雨在其上,并使地所出的粮肥美丰盛。到那日,你的牲畜必在宽阔的草场吃草。(以赛亚书30:23)
“牲畜”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在宽阔的草场吃草”表示接受丰富的教导。
同一先知书:
我使你作人民的约,复兴那地,使人承受荒凉的产业,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他们在路上必得饮食,他们的牧场必在一切山坡上。(以赛亚书49:8-9)
这论及主的到来;“在路上必得饮食”表示在真理上接受教导,“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节)。“牧场”表示教导本身。耶利米书:
那些残害、赶散我草场羊群的牧人有祸了!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论到那些牧养祂百姓的牧人如此说。(耶利米书23:1-2)
“牧人”表示那些给予教导的人,“羊群”表示那些接受教导的人(343, 3795节);因此,“牧养”表示给予教导。
由于人们习惯称教师为“牧师”或“牧人”,称那些学习的人为“羊群”,所以当谈及基于出于圣言的教义的讲道或教导时,人们也习惯说“牧养”。但当以这种方式提到这个词时,它只是一种对比,而不像在圣言中那样含有某种灵义在里面。当用在圣言中时,“牧养”之所以具有灵义,是因为当在天堂谈论基于圣言的教导或教义时,这种讨论在灵人界以可见方式来代表;在那里,属灵事物就显现在属世的形像里面。这种代表由青草、植物和鲜花而茂盛,其中还有羊群的草场构成;这种场景照着天堂里所进行的关于教导和教义的讨论的性质而发生种种变化。
同一先知书:
我必再领以色列回他的故土,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又在以法莲山上和基列境内得以饱足。(耶利米书50:19)
“在迦密和巴珊吃草”表示在信与仁之良善上接受教导。又:
锡安女子所有的威荣都离开了她,她的首领像找不着草场的鹿。(耶利米哀歌1:6)
以西结书:
我必在美好的草场牧养它们,它们的圈必在以色列高处的山上,它们必在佳美之圈中躺卧,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场吃草。(以西结书34:14)
何西阿书:
现在耶和华要牧养他们,如同牧养羊羔在宽阔之地。(何西阿书4:16)
“牧养他们在宽阔之地”表示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宽阔之地”表示真理(参看1613, 3433, 3434, 4482节)。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必站立起来,倚靠耶和华的大能牧养。(弥迦书5:2,4)
又:
用你的杖牧放你的民,就是你独居的产业的羊群。求你容他们在巴珊和基列吃草,像在往古之日一样。(弥迦书7:14)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们必得吃草、必得躺卧,无人惊吓。(西番雅书3:13)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祂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诗篇23:1-2)
又:
我们是祂造的;我们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场的羊群。(或译)我们是属祂的,是祂的民,也是祂草场的羊群。(诗篇100:3)
启示录:
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启示录7:17)
约翰福音: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可以进,可以出,可以找到草场。(约翰福音10:9)
又:
耶稣对彼得说,你喂养我的小羊;第二次说,你牧养我的羊;第三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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