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164.“在众臣仆当中”表在那些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当中之物。这从“在当中”和“臣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当中”是指在这些事物当中;“臣仆”,即仆人是指在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如刚才所述(5161节)。在圣言中,凡在下面,因而处于次要地位并服从高级事物之物都被称为“仆人”。存在于外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或那里的感官印象相对于内层属世层,就是这种情况;而存在于这内层属世层里面的事物相对于理性层也被称为“仆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同样无论是至内在的还是至外在的,相对于神性都被称为“仆人”,因为神性是至高无上的。
此处“臣仆”是指宫里的王公贵族,法老王在他们当中审判酒政和膳长。相对于王,这些人之所以和其它各阶层的臣民一样被称为仆人(这也如今每个国家的情形),是因为王权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2015,2069,3009,3670,4581,4966,5068节)。相对于主,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仆人,无论他们属于哪个社会阶层。事实上,在主的国度,也就是在天堂,那些最大,也就是至内在的人比其他人更是仆人,因为他们的顺服是最大的,他们的谦卑比其他人的更大。他们就是最大的最小之人和首先的末后之人所指的人:
首先的必成了末后的,末后的必成了首先的!(马太福音19:30;20:16;马可福音10:31;路加福音13:30)
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路加福音9:48)
他们也是“作用人的大人”和“作仆人的为首之人”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10:44;马太福音20:26-27)
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真理,他们被称为“仆人”;相对于源于主的神性良善,他们被称为“用人”。“为首的末后之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仆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承认并发觉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生命,因而全部能力皆源于主,丝毫不源于他们自己;而那些因没有如此大的承认而没有发觉这一点的人也是仆人,然而更多地是因为这承认是他们口头上的承认,而非发自他们内心的承认。但是,那些态度完全相反的人相对于神性也自称仆人,然他们的真实愿望是要作主人。事实上,如果神性不支持他们,可以说顺从他们,他们就会生气发怒,最终反对神性,将一切能力从神性那里夺走,将一切事物归于自己。像这样的人在教会里比比皆是;他们不接受主,尽管他们声称自己承认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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