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5135

5135.“我实在是

5135.“我实在是被偷窃拐来的”表邪恶使属天事物变得疏远。这从“约瑟”的代表和“偷窃”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些话的“约瑟”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天层(5086,5087,5106节),因而是指那里的属天事物;“被拐”是指由邪恶所造成的疏远。因为“去偷窃”表示疏远,“偷窃”本身表示造成疏远的邪恶,以及索要属世层里面的属天事物的邪恶。“偷窃”表示发生在这类邪恶占据之地的邪恶所造成的疏远;因为它逐出一切良善与真理,以邪恶与虚假充满这个地方。“偷窃”还表示索要属于他人的东西;因为它将那地方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都据为己有,将其变成自己的,将它们附于邪恶与虚假。为叫人知道“偷窃”在灵义是什么意思,有必要说一说邪恶与虚假在进入并占据一个地方时,以及索要那里的一切良善与真理时是何情形。
  从婴儿期到童年,有时甚至直到成年初期,人都在吸收从父母和教师那里所获得的良善与真理,因为在这些年里,他学习这些良善与真理,并简单地相信它们,他的纯真状态使这一切得以实现。其纯真状态将这些良善与真理嵌入他的记忆;然而,仅仅把它们安置在它的边缘或第一道门槛处;因为婴儿期和童年的纯真并非影响理性层的内在纯真,而是仅仅影响外层属世层的外在纯真(参看2306,3183,3494,4563,4797节)。然而,当此人长大,开始靠自己思考,而不像以前那样靠父母和教师思考时,他就回想,可以说反复咀嚼他以前所学习并相信的东西,然后要么赞同它们,要么质疑它们,要么拒绝接受它们。若他赞同它们,这表明他处于良善;若他拒绝接受它们,这表明他陷入邪恶;但若他质疑它们,这表明他随后要么转入肯定心态,要么转入否定心态。
  人在尚为小孩子的幼年时代所学习并相信,但后来要么赞同,要么质疑,要么拒绝接受的真理尤其是这些:有一位神,祂是一;祂创造万物;祂赏赐行善的人,惩罚作恶的人;死后仍有生命,那时,坏人下地狱,好人上天堂,因而地狱和天堂是存在的,死后的生命是永恒的;以及要每天祷告,并且祷告时要谦卑;要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以及其它众多类似真理。人从童年早期就学习并吸收这类真理;如果当开始靠自己思考,并过自己的生活时,他赞同它们,给它们进一步添加上更内在的那类真理,并照之生活,那么他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若他开始违背它们,最终拒绝接受它们,那么无论他表面上为了法律和社会的要求如何照之生活,仍旧陷入邪恶。
  这种邪恶就是“偷窃”所表示的,因为它像小偷一样篡夺良善之前所占的居所。对许多人来说,它像小偷一样夺走之前在那里的良善与真理,并利用它们来支持或确认邪恶与虚假。对于这些人,主尽可能地将童年早期所吸收的良善与真理从那居所移走,把它们撤回到内层,为将来的功用而将它们储存在内层属世层里面。在圣言中,“余剩或余留”就表示被储存在内层属世层里面的这些良善与真理(参看468,530,560,561,660,661,1050,1738,1906,2284节)。但是,邪恶若窃取了那里的良善与真理,并利用它们来支持或确认邪恶与虚假,尤其利用欺骗如此行,就会摧毁这些余剩或余留;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将邪恶与良善,虚假与真理混在了一起,以致这一个无法与那一个分开,于是这个人就完了。
  “偷窃”就表示上述这类事物,这一事实仅从这个词用来论及构成人的属灵生活的事物就能看出来。因为属灵生活中除了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外,并没有其它财富;除了从良善及其真理那里所获得的生活幸福外,并没有其它财产和继承物。如前所述,窃取这些东西就是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故在圣言中,“偷窃”并非表示别的,如撒迦利亚书:
  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一飞行的书卷。他对我说,这是向全地面发出的咒诅。从今以后,凡偷窃的,必按这书卷被清除;凡起假誓的,必按这书卷被清除。我必使这书卷出去,进入偷窃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在他家里过夜,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撒迦利亚书5:1,3-4)
  “偷窃人”和“偷窃人的家”表示夺走良善的余剩或余留的邪恶;“起假誓人”和“起假誓人的家”表示夺走真理的余剩或余留的虚假;“全地面”表示整个地狱;这就为何经上说:“咒诅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房屋”表示属世心智,或就属世心智而言的人(3128,3538,4973,5023节);“木”表示那里的良善(2784,2812,3720,4943节);“石”表示真理(643,1298,3720节)。
  亵渎并由此夺走良善与真理在灵义上由亚干所做的事来表示,即:他拿了“当灭的物”、“示拿的外袍”、“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一条金子”,把它们藏在他帐棚当中的地里,于是被石头打死,所有的都被焚烧,如约书亚记所描述的:
  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说,以色列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器皿当中。(约书亚记7:10-11,21,25)
  “当灭的物”表示虚假与邪恶,它们绝不能与任何圣物混在一起;“示拿的外袍”、“二百舍客勒银子”和“一条金子”在灵义上是指虚假的种类;“把它们藏在他帐棚当中的地里”表示与圣物混在一起,因为“帐棚”表示神圣之物(参看414,1102,1566,2145,2152,3312,4128,4391,4599节)。这就是以色列“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器皿当中”的含义;因为“器皿”表示神圣真理(参看3068,3079,3316,3318节)。
  耶利米书:
  我向以扫追讨的时候,必使灾殃临到他。收取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盗贼若夜间而来,岂不毁坏直到够了呢?我要把以扫剥得净光,显出他的隐密处,他不能隐藏,他的种、弟兄、邻舍尽都灭绝,他也归于无有。(耶利米书49:8-10)
  此处“以扫”表示与虚假联结的自我之爱的邪恶(3322节)。“盗贼夜间而来,毁坏直到够了”,以及“他的种、弟兄、邻舍尽都灭绝,他也归于无有”表示这种邪恶毁灭良善与真理的余剩或余留。“种”表示属于基于仁之信的真理(1025,1447,1610,1940,2848,3038,3310,3373节);“弟兄”表示属于仁的良善(367,2360,2508,2524,3160,3303,3459,3815,4121,4191节);“邻舍”表示属于他的相邻和相关的真理。
  在俄巴底亚书,类似的话论及以扫: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倾覆者若夜间来到(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收取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俄巴底亚书1:5)
  “收取葡萄的”表示并非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些虚假不会摧毁主储存在人的内层属世层中的良善与真理,也就是余剩或余留。但源于邪恶的虚假能摧毁它们,因为它们窃取真理与良善,通过对它们的错误使用而利用它们支持或确认邪恶与虚假。
  约珥书:
  有一民又大又强;他们如勇士奔跑,像战士爬上城墙;各按自己的路前进;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2,7,9)
  “有一民又大又强”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1259,1260节);由于它们在摧毁真理中作战勇猛,故经上说它们“如勇士,像战士”;经上说它们所“蹦上”的“城”表示真理的教义(402,2268,2449,2712,2943,3216节);“他们所爬上的房屋”表示它们所摧毁的良善(710,1708,2048,2233,3128,3652,3720,4982节);“他们所进入的窗户”表示理智概念和源于这些概念的推理(655,658,3391节);正因如此,这些虚假被比作“盗贼”,因为它们篡夺了之前真理与良善所占据的居所。
  诗篇:
  其实你恨恶管教,将我的言语丢在背后。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夥,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你为邪恶开口,你舌编造诡诈。(诗篇50:17-19)
  这论及恶人,因为“与盗贼同夥”表示他利用虚假使真理疏远自己。
  启示录:
  又不悔改他们那些凶杀、邪术、奸淫、偷窃的事。(启示录9:21)
  “凶杀”表示摧毁良善的邪恶;“邪术”表示由此而来的摧毁真理的虚假;“奸淫”表示被扭曲的真理;“偷窃”表示由此被疏远的良善。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2,9-10)
  此处“贼”也表示邀功的邪恶,因为凡从主那里夺走祂的东西,并为自己索取它的人就被称为“贼”。由于这种邪恶关闭道路,以至于阻止良善与真理从主那里流入,故经上说“要杀害、毁坏”。十诫的这条诫命所表相同,即:不可偷盗(申命记5:19;参看4174节)。由此明显可知犹太教会中针对偷窃所制定的律法表示什么(如出埃及记21:16;22:1-4;申命记24:7);因为犹太教会中的一切律法都来源于灵界,它们与存在于天堂的次序法则相对应。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