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094.“酒政和膳长”表关于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和“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7节);“膳长”是指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5078节)。这些被内层属世层抛弃了,如前所述(5083,5089节)。然而,要知道,感官的实际能力,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能力并未被抛弃,因为肉体的生命依赖于这些;被抛弃的是看法或想法,以及依赖于它的情感和欲望。属世界的物体一方面经由人的感官,另一方面经由他的理性思维进入他的外在或属世记忆。这些物体在他的记忆里会彼此分开;经由理性思维进入的占据更内在的位置,而经由感官进入的则占据更外在的位置;因此,如前所述,属世层具有两个部分,即内层和外层。
内层属世层就是埃及王法老所代表的,而外层属世层则由“酒政”和“膳长”所代表的。二者之间有何不同,可从他们看待事物的不同方式,也就是他们的思维和基于这思维所得出的结论清楚看出来。出于内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理性的,并且在他吸收经由理性思维进入之物的程度内变得理性;而出于外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感官的,并且在他吸收从感官事物进入之物的程度内而变得感官化。这种人被称为感官人,而另一种人被称为理性人或理性-属世人。当人死亡时,他会带走整个属世层;其形式仍和它在世时所取的一样。他也在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理性化,在从感官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感官化。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属世层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由感官所形成的错觉而视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在它之下,并掌控它们到什么程度。而它吸收身体感官所形成的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理性思维而视理性思维在它之下到什么程度。
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人不是凭自己,而是凭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流注活着;但感官人就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说,他明明感受并发觉生命在他自己里面,说话违背感官证据是毫无意义的。再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天堂与地狱的存在,而感官人却否认这些的存在,因为他不明白,另一个世界比他用肉眼所看到的世界更纯净。理性属世人明白看不见的灵人和天使是存在的,而感官人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以为他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存在。
又例如,理性属世人明白,关注目的、预见并使得方法朝向某个最终目的是聪明人的标志。当他从一切事物的秩序来看待自然界时,会发现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方法系统,然后意识到一个智慧的至高存在者赋予它们方向,不过是通向他若非变得属灵,就无法看见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感官人不明白,不同于自然界并与之分离的事物如何能存在,或在自然界之上、优越于自然界的某种存在或实体如何能存在。他不明白什么叫运用聪明、智慧,关注目的,或赋予方法以方向,除非所有这些活动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当它们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时,他对这些运作便有了一个观念,这观念就像一个正在设计一台机器之人的观念。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内层属世层和外层属世层,以及感官能力被抛弃,不是身体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被抛弃,而是它们对于内层事物所得出的结论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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