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025.“说,你给我们带来的那希伯来仆人到我这里来”表那仆人或卑贱之物。这从前面的阐述(参看5013节)清楚可知。此处“那仆人或卑贱之物”表示在此由“约瑟”所代表的属灵的真理与良善;这真理与良善被非属灵的属世人视为一个仆人或某种卑贱之物。例如,属灵的真理与良善渴望人不要以显赫的职位或胜过别人的任何优越感为快乐,而是以为他的国家、社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所提供的服务为快乐,因而以重要职位所发挥的功用为快乐。纯属世人完全不知道这种快乐是什么,并否认它的存在。它虽然也能虚伪地说同样的话,然而却使得从为自我而存在的重要职位那里所获得的快乐成为主人,使得从为社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而存在的重要职位那里所获得的快乐成为仆人。因为他在他所行的一切事上都首先关注自己,在他自己之后才关注社区,并且仅在它们利益他的情况下才去利益它们。
再举一例。若有人说,功用和目的决定了某个事物是属灵的还是非属灵的,并且当功用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教会和神的国度时,是属灵的;但当为自己及其家人、朋友的功用和目的胜过前一种功用和目的时,就不是属灵的;属世人口头上的确承认这一点,但心里却不承认。他由于通过其理解力所接受的教导而口头上承认,却由于被恶欲所毁灭的理解力而从心里否认。他出于这后者使得为自我的功用和目的成为主人,使得为公共利益、教会和神国度的功用和目的成为仆人。事实上,他从心里会说,人如何能由此而有什么不同?
简言之,凡属世人视为与自己分离之物,他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并弃之;凡他视为与自己结合之物,他都视之为宝贵,并且是可接受的。属世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要关注自己与处于良善的每个人(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结合,与陷入邪恶的每个人(无论认识与不认识)分离才是属灵的思维方式。因为当人的思维方式是这样时,他便与天堂里的人结合,与地狱里的人隔绝。但由于属世人因不接受任何属灵的流注而由此感受不到任何快乐,所以他视这种思维方式为某种令人完全讨厌和卑贱之物,因而与他所体验到快乐相比,简直一文不值;而他所体验到的快乐是通过身体感官和爱自己爱世界的恶欲流入的。这种快乐是死的,因为它来自地狱;而由属灵的流注所带来的快乐是活的,因为它经由天堂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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