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925.“看哪,他哥哥生出来了”表良善的真理。这从“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哥哥”是指凭良善而具有血缘关系的(3815, 4267节),因而是指良善的真理。良善的真理是植根于良善的真理,或植根于仁爱的信仰。对那些被主再生或重生的人而言,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长子名分,因而是教会内的长子名分。谁是头生的,是仁之良善还是信之真理,这是自古以来就争论不休的问题。由于在人正经历重生、被作成一个教会期间,良善并未显露出来,而是将自己隐藏在内层人中,只以并未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意识感觉的某种情感显现,直到他重生。而真理却将自己显明出来,因为它通过意识感觉进入并居于属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记忆。这解释了为何许多人陷入错误,误以为真理是长子,最终甚至以为真理是教会至关重要的元素,并且如此重要,以致被称为信的真理就能拯救人,无需仁之良善。
由这一个错误衍生出其它众多错误;这些错误不仅影响教义,还影响生活。如这个衍生错误:无论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只要有信,他就会得救;甚至最坏的人也能被接入天堂,只要他们在临终那一刻宣称他们相信诸如那些属于信仰的事。另一个衍生错误是,仅凭恩典,人人都能被接入天堂,无论他的生活是什么样。由于抓住这种教义不放,所以他们最终不知道何为仁爱,也不关心它;最终不相信它的存在,因而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原因在于,信离了仁,或真理离了良善什么也教导不了;它越偏离良善,就越使人愚蠢。因为主流入良善,并经由良善赐予聪明和智慧,进而赐予一种卓越能力,以明白并觉察某事是否是真的。
由此可见长子名分是何情形,即:它实际上属于良善,只是表面上属于真理。这就是他玛的两个儿子的出生在内义上所描述的,因为收生婆拴在手上的“染过两次的线”或红线表示良善(参看4922节);“先生出来”表示优先权(4923节);“收回手”表示良善隐藏了自己的能力,如刚才所述(4924节);“他哥哥生出来”表示真理;“你给自己开了一个缺口”表示真理与良善表面的分离;“后来,他弟弟也生出来”表示实际上良善是首先的;“拿染过两次的线拴在他手上”表示承认良善是首先的。因为在人重生之前,良善并不被承认为首先的;此时,他出于良善行事,并出于良善关注真理及其性质。
这些就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内义教导正在新生之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是何情形,即: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表面上看,真理占据第一位;当人正在重生时,良善看上去并未占据第一位;但是,一旦他重生,良善看上去却明显占据第一位。不过,无需在此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因为它们在前面都已经被解释过了(参看3324, 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243, 4244, 4247, 4337节)。长子名分是属于良善还是属于真理,也就是说,是属于仁还是属于信,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争议的问题,这在前面(2435节)早已说明。
由于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是“头生的”,因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头生的,因此在代表性教会制定了这样一条律法:头生的是耶和华的;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中一切头生的,就是凡开了子宫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出埃及记13:2)
你要将一切开了子宫的,并牲畜中头生的,归给耶和华;公的都要属耶和华。(出埃及记13:12)
凡开了子宫的都是我的;一切牲畜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公的都是我的。(出埃及记34:19)
凡血肉中一切开了子宫的,连人带牲畜,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民数记18:15)
看哪,我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开了子宫的,利未人要归我。(民数记3:12)
由于凡开了子宫的,都是头生的,所以凡提到“头生的”这个词的地方,经上也说“开了子宫”;以便能表示良善。这个词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包含在内义中的细节,尤其从关于他玛儿子的记载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说谢拉用手开了子宫,“谢拉”代表良善,这一点从他手上染过两次的线或红线明显可知(4922节)。此外,经上所说开了的“子宫”表示良善与真理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会(4918节)。
由于唯独主是头生的,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祂的良善是一切真理的源头,所以为叫不是长子的雅各能代表祂,雅各被允许从他哥哥以扫那里买下长子名分;并且由于这还不够,所以他被称为以色列,好叫他能以这个名字代表真理的良善;因为“以色列”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3654, 4286, 45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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