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922.“染过两次的线拴在他手上”表她在它,即在能力上面作了一个记号,“染过两次的线”表良善。这从“拴在手上”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拴在手上”是指在能力上面作一个记号,因为“手”表示能力(4920节);“染过两次”是指良善,尤指属灵良善。“染过两次”之所以表示属灵良善,是因为它是朱红色的;在来世,每当有人看见朱红色时,它都表示属灵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事实上,来世可见的一切颜色都表示与良善并真理相关的某种事物,因为它们是天堂之光的产物,而天堂之光本身是来自主之神性的智慧和聪明。这光的变化或修饰就是随之智慧和聪明,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变化,也可说修饰。在天堂,光是从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流出的,而主在那里显为一轮太阳(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7, 3339, 3340, 3485, 3636, 3643, 3862, 3993, 4180, 4214, 4302, 4405, 4408, 4413, 4415, 4523-4533节)。颜色来自这个源头,它们是那光、因而是那聪明和智慧的变化和修饰。对此,可参看前文(1042, 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677, 4742节)。
至于“染过两次(经上或译为朱红)”表示属灵良善,这从圣言中提及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你凄凉的时候要怎样行呢?你虽穿上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这样标致是枉然的!恋爱你的藐视你。(耶利米书4:30)
这论及犹大。“穿上朱红衣服”表示属灵良善;“佩戴黄金装饰”表示属天良善。撒母耳记下: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且吩咐将这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18,24)
此处“将这弓歌教导”表示教导爱与仁的教义,因为“弓”表示这教义;“穿朱红色的美衣”和前面一样,表示良善;“使衣服有黄金的妆饰”表示属天良善。
由于这是“染过两次或朱红色”的含义,所以经上吩咐朱红色线要用到帐幕的幔子,幔子,帐幕的门帘,院子的门帘,将要被摆上的陈设饼的桌子,亚伦的圣衣,如以弗得、决断的胸牌、以弗得袍子的底边,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用十幅幔子作帐幕。这些幔子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出埃及记26:1)
你要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织幔子。(出埃及记26:31)
你要拿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织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
院子的门当有帘子,要拿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用绣花的手工织成。(出埃及记27:16)
起营的时候,他们要在陈设饼的桌子上蒙朱红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民数记4:5,7,8)
你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用巧匠的手工作以弗得。在带子上也一样。(出埃及记28:6,8)
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样的作法,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成。(出埃及记28:15)
以弗得袍子周围底边上,要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作石榴。(出埃及记28:33)
由于会幕与约柜代表天堂,故经上吩咐用上述颜色,它们依次表示那里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其中:“蓝色、紫色”表示属天良善与真理,“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表示属灵的良善与真理。凡相信圣言是神圣的人都能认识到,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具有某种含义;凡相信圣言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是主通过天堂降下来的人都能认识到所表示的是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经上同样吩咐长大麻风得洁净的时候,要用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利未记14:4,6,52);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要丢在烧红母牛的火中,由此预备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6,9)。
在启示录,同样的词描述了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珍珠的衣服,,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的污秽。(启示录17:3-4)
祸哉,祸哉,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1182, 1283, 1295, 1304, 1306-1308, 1321, 1322, 1326节),在此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这就是“巴比伦”。在旧约的先知书中,“巴比伦”描述了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描述了对真理的亵渎。
“朱红色”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属灵良善对立的邪恶,如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朱红”之所以表示这邪恶,是因为“血”因其红色而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仁所施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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