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868.“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表结合的欲望。这从“与人同寝”的含义清楚可知,“与人同寝”是指结合(4820节)。显然,此处所指的欲望是与一个妓女结合的欲望,在内义上则是与虚假结合的欲望。“犹大”在此所表示的犹太民族(4815, 4842, 4864节)只是将代表性教会的内在真理视为虚假,如今也是如此看待,这从前面(4865节)可以看出来。此处论述的是,尽管这个民族与该真理结合,但不是像与一个妻子那样结合,而是像与一个妓女那样结合,也就是说,不是像与真理那样结合,而是像与虚假那样结合。欲望用来描述与虚假的结合,就像与一个妓女结合一样。
凡唯独相信圣言的外在意义,也就是只相信它的字义,完全弃绝它的一切内在,也就是其灵义的人都如同一个妓女那样与内在真理结合。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或字义来支持属于其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欲望,也就是统治和谋利的欲望之人尤其如此。那些如此行的人只会以这种方式看待内在真理;他们若与它结合,也是出于欲望结合,如同与一个妓女结合。犹太民族的成员就是这样做的,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是这样做的。但那些虽简单地相信圣言的字义,然而却照着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生活,也就是处于爱与仁,以及处于源自这些的信(因为这三者就是圣言内义的主题)之人,以及那些出于字义教导这些事的人则不然。事实上,内在意义和外在意义都归结于这两条诫命:爱主高于一切,爱邻如己。
让我们举例说明:犹太民族视内在真理为妓女,即便与之结合,也是出于欲望这样做,如同与妓女结合。例如,若被告知,圣言是神圣的,甚至最神圣的,而且其中的一点一划也都是神圣的,他们虽然承认,并将自己与这些话联系在一起;然而,他们却是出于一种欲望而如此行。因为他们以为,这种神圣性在圣言的实际文字中,并不相信当人们怀着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阅读圣言时,这种神圣性便通过圣言流入进来。
若被告知,圣言中提到的许多人物要被尊为圣,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亚伦、大卫等,他们虽然承认,并将自己与之联系在一起,但却是出于一种欲望而如此行,因为他们以为这些历史人物优先于其他人被选中,并因此而神圣,也因此而应被拜为神明。然而,这些人拥有神圣性唯独由于这一事实:他们代表主。没有人因作了一个神圣的代表就会经历人格上的变化。此外,每个人死后的生活无一例外地与死前一模一样。
若被告知,他们当中的约柜、圣殿、燔祭坛、香坛、陈设饼、灯台和灯台上的灯、常常烧着的火、祭物、香、油,以及亚伦的圣衣,尤其上面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都是神圣的,他们虽然承认这一点,并将自己与它联系在一起,但却出于相同的欲望。因为他们以为这些事物本身是神圣的,因而木、石、金、银、饼、火是神圣的;他们之所以认为这些东西有神圣在里面,是因为耶和华在它们里面。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依附于这些物体的耶和华的神圣实实在在地住在他们里面。这就是他们的内在真理,然而,与纯正的真理相比,这是虚假。因为神圣唯独存在于良善与真理里面,而良善与真理因来自主,故居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里面,并由此居于信里面。因此,它只存在于活物里面,也就是那些从主接受这些恩赐的人里面。
若被告知,基督教会与建在他们中间的教会为一,只是基督教会是内在的,而他们的教会是外在的,以致当建在他们中间的教会被剥去其外在,并赤露敞开时,基督教会就会显露出来,他们并不承认这一真理,只是视之为妓女,也就是视之为虚假。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从犹太教改信基督教的人会将自己与该真理联系在一起,却也是出于相同的欲望。在圣言中,这种事常被称为“淫乱”。然而,至于圣言中“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看待教会的内在真理;但他们因了解内在事物,而且童年时就承认它们,但到了成年却拒绝承认,故在圣言中被描述为污秽的淫行和可憎的淫合;因为它们就是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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