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843.“对他儿媳他玛”表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它因真理而被称为“儿媳”。这从“他玛”的代表和“儿媳”的含义清楚可知:“他玛”是指代表属灵和属天之物的教会,如前所述(4831节);“儿媳”是指教会的属灵元素,也就是真理。“儿媳”在内义上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属于婚姻的一切事物和从婚姻所生的所有人都代表属于属天婚姻的那类事物(参看4837节),因而代表属于良善与真理的那类事物;因为这些是属天婚姻中的两个伴侣。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丈夫”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以及为何儿子和女儿表示来自它们的良善与真理。因此,儿媳因是现成为丈夫的儿子的妻子,故表示与良善结合的教会真理等等。但这些含义对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却不同于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因为在属灵教会,丈夫被称为“男人”,表示真理;妻子被称为“女人”,表示良善(参看4823节)。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儿媳”表示与教会良善联结的教会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教会邪恶联结的教会虚假;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儿媳(经上或译为儿妇、媳妇)”的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在各山顶献祭,在各高冈的橡树、杨树、栗树之下烧香,因为树影美好。所以,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妇行淫。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儿妇行淫,我岂不惩罚她们?(何西阿书4:13-14)
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对邪恶与虚假的敬拜,对邪恶的敬拜由“在各山顶献祭”来表示,对虚假的敬拜由“在各高冈烧香”来表示。邪恶的生活由“淫乱的女儿”来表示,邪恶生活所来自的虚假教义由“行淫的儿妇”来表示。在圣言中,奸淫和淫乱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2466, 2729, 3399节)。因此,“儿妇”在此表示对虚假的情感。
弥迦书:
位分大的说出心里的恶欲,将它歪曲变形。他们最好的,不过像蒺藜;最正直的,不过如荆棘篱笆。儿子藐视父亲,女儿起来反对母亲,儿媳与婆婆作对;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弥迦书7:3-4,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源于邪恶的虚假,在被荒废之时的末期,教会便陷入这种虚假;在近似意义上是犹太教会所陷入的虚假。“女儿起来反对母亲”表示对邪恶的情感反对真理;“儿媳与婆婆作对”表示对虚假的情感反对良善。
由于经历试探之人的情形与此性质相似,事实上,在试探中,争战或冲突就发生在邪恶与真理,以及虚假与良善之间,所以属灵的试探只是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与邪恶被消磨的经历;因此,主在马太福音中以几乎一样的话来描述试探,或属灵的争战:
耶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和平,乃是带刀剑。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不和,女儿与母亲不和,媳妇与婆婆不和;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太福音10:34-36)
刚才从先知书所引用的这些话表示教会的荒废。但此处它们表示那些属教会之人的试探,因为如前所述,试探只是虚假与邪恶的荒废或除去。因此,水的泛滥和洪水既表示并描述了试探,也表示并描述了消磨(705, 739, 756, 907节)。所以,“与母亲不和的女儿”在此也表示对反对真理的邪恶的情感,“与婆婆不和的媳妇”表示对反对良善的虚假的情感。由于在经历试探的人里面,邪恶与虚假在里面,或是他自己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是他家里的,即“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段经文描述了试探,这一事实从主说他来不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乃是带刀剑明显看出来;因为“刀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2799, 4499节)。而事实上,祂的确来赐予和平(约翰福音14:27;16:33)。这段经文描述了试探,这一点也可从主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
在路加福音也一样:
你们以为我来是将和平给地上么?我告诉你们:不是,是要有纷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纷争: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媳妇”和“婆婆”表示那些来源于属天婚姻的事物,即在自己次序中的良善与真理,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在马可福音中同样如此:
耶稣说,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10:29-30)
凡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会以为此处这些话只是指“房屋、弟兄、姐妹、父母、妻子、儿女、田地”。但此处的意思是这样:属于人,是他自己的那类事物必被他抛弃;他必接受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事物以取代之。这种改变通过试探实现,试探在此由“逼迫”来表示。谁都能看出,人若抛弃母亲,就不会接受母亲,同样不会接受弟兄、姐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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