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4818

4818.“犹大在那

4818.“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表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这从“女儿”、“人”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良善的情感(2362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3024节);“人”是指拥有聪明的人,抽象意义上是指真理,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没有聪明的人和虚假,如刚才所述(4816节);“迦南人”是指邪恶(1573, 1574节)。由此明显可知,“迦南人的女儿”表示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下面将说明何为由源于邪恶的所生的邪恶。
在此必须先说一下犹大支派的来源,因为他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该支派或犹太民族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犹大与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儿子示拉,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犹大与他的儿媳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整个犹太民族就来自犹大的这三个儿子,这一点从所列举的随雅各到埃及的儿子和孙子(创世记46:12)的名单,以及他们按家族的分类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提到:
按着家族,犹大的众子:属示拉的,有示拉家族;属法勒斯的,有法勒斯家族;属谢拉的,有谢拉家族。(民数记26:20;历代志上4:21)
这表明该民族来源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三分之一来自迦南母亲,三分之二来自儿媳。因此,他们都是非常结合的产物,因为与迦南女子结婚是严厉禁止的(这明显可见于创世记24:3;出埃及记34:16;申命记7:3;列王纪上11:2;以斯拉记9和10章),与儿媳同寝则是死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和他的儿媳妇同寝,他们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要归在他们身上。(利未记20:12)
犹大与儿媳所行的,将犹大与小叔娶嫂的婚姻律法联系在一起,该律法的制定针对的是弟兄,绝不是父亲。这一点从本章(38:26)明显看出来,犹大因与儿媳的行为而与这条律法的联系暗示了他与他玛所生的儿子被视为珥的儿子;珥则是迦南母亲所生的长子,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于是被治死了(38:7)。在小叔娶嫂的婚姻中头生的孩子并不属于从他成孕的那个人,而属于他的种被养育的人;这一点从申命记(25:5,6)和本章(38:8,9)清楚看出来。此外,他玛所生的儿子其实是淫乱的结果;因为犹大与她同寝时,她是一个妓女(38:15,16,21)。由此可见犹太民族的来源,以及这种来源是何性质;还可以看出他们在约翰福音中所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约翰福音8:41)这句话是一个谎言。
至于这个来源暗示并代表什么,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内层就具有这种性质,或具有这种来源。犹大娶迦南人暗示了一个出自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的来源,因为这就是“迦南人的女儿”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他因行淫而与儿媳同寝暗示并代表由于被邪恶所歪曲的真理而受的诅咒,因为在圣言中,“淫乱”处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3708节)。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是一种由自我之爱,也就是那些陷入此爱之人的邪恶所孵化并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虚假教义产生的一种邪恶生命。这就是犹太民族当中邪恶的来源,也是基督教界中某些人,尤其是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邪恶的来源。该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关闭通向内在人的所有道路,并且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良心根本无法在那里形成。事实上,人出于虚假教义所行的任何邪恶,他都以之为良善,因为他以之为真理。因此,他会自由、快乐地行出来,因为他如此行是有正当理由的。正因如此,天堂向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它无法被打开。
举例说明这种邪恶的性质。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认为,耶和华只拣选了一个民族,其余的人类相对来说都是奴隶,且如此卑贱,以致他们可被随意杀死,或被残忍虐待,如犹太民族过所认为的,以及这个巴比伦式的民族现在所认为的那样,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信仰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虚假教义,以及建立在如同其源泉的该教义基础上的其它教义所行的邪恶,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摧毁内在人,并阻止任何良心在那里形成。这些人在圣言中被称作“好流人血的”;因为他们以野蛮的方式对待不崇敬他们的信仰,因而不崇敬他们自己,不在他们的祭坛上献上礼物的全人类。
再举一例。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认为必须有某个人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这个人拥有打开和关闭天堂,因而掌控所有人的心智和良心的权柄,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虚假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信仰所行的邪恶,都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同样摧毁那些出于此恶为自己索取这种权柄,并以这种方式掌控他人之人的内在人。该邪恶会彻底摧毁内在人,以致他们不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知道人还有良心,因而不相信死后的任何生命,也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无论他们如此谈论这些事。
这种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世人无法将它与其它邪恶区分开来;但在来世,天使却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来世,邪恶与虚假的性质和来源中的无数差别尽收眼底;并且地狱的划分也取决于这些邪恶与虚假所属的属和种。对于这些无数差别,人几乎一无所知;他只相信邪恶的存在,却不知道它的性质;原因很简单,他不知道何为良善,不知道何为良善是因为不知道何为仁爱。他若知道仁之良善,也会知道反面或邪恶,以及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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