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783.“安慰他”表基于圣言字义来解释。这从“安慰”的含义清楚可知,“安慰”是指以某种事的希望来减缓心灵的动荡不安(3610节),在此是指减缓对于被毁或丧失的良善与真理的不安或哀恸。由于这种哀恸只能通过基于圣言的解释来减缓,还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雅各的众子和众女,而他们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与邪恶的人(4781, 4782节),故“安慰”表示基于字义的解释。因为字义包含总体观念,就像器皿,既能被真理充满,也能被虚假充满,因而能被赋予适合人自己的观点的任何解释。而且,它们因是总体观念,故相对其它观念来说,也是模糊的,只从内义而非其它任何源头拥有光明。事实上,内义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因为内义是适合天使的圣言;而字义存在于尘世之光中,因为字义是适合世人在进入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凭这光获得启示之前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字义有助于将简单人引入内义。
人在阐述圣言时,会运用基于圣言字义并且迎合人自己观点的解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很明显:教义、甚至异端的各个种类都被这类解释证实。例如,关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信条就用主的这些话来证实: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有人便从这些话,以及其它经文断定,永生的获得唯独通过信,无需行为。一旦那些陷入这种信仰的人确信这一点,他们就不再注意主频繁所说关于爱祂,以及仁爱和行为的话了(1017, 2371, 3934节)。因此,他们不会注意以下约翰福音中的话: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他们若被告知,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没有人能信主,就会立刻以这样的解释来搪塞: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人生在罪中,所以无法凭自己行善,凡如此行的人必为自己邀功。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来确认这些解释,如凭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路加福音18:10-14)的说明,以及其它经文。尽管这些话根本不适用于他们所诉诸的解释。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会相信人人都能凭恩典被准许进入天堂,无论他过的是何种生活,因此死后与人同在的,不是生活,而是信仰。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然而,从圣言的灵义清楚可知,主怜悯每个人,因此,如果人能凭怜悯或恩典进入天堂,无论他过得是哪种生活,那么人人都会得救。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何为天堂,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他们若知道仁爱里面有多少平安、喜乐和幸福,就会知道何为天堂;但这一切却向他们完全隐藏起来。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相信他们会与肉体一起复活,尽管要等到审判之日。他们也从照字义解释的圣言的许多经文来确认这一点,同时却根本不思考主所说关于富人和拉撒路的话(路加福音16:22-31节),或祂对犯人所说的话,即: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节),以及祂在其它时候所说的话。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若被告知,肉体不会复活,就会完全否认任何复活;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或不理解何为内在人。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没有人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死后内在人的生命,因为仁爱是内在人的属性。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是认为仁爱的行为唯独在于给予穷人,帮助困苦人。他们也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而事实上,仁爱的行为在于各自在自己的工作中,出于对公义与公平,并良善与真理的爱而行公义与公平。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除以确认其信条的经文外,在圣言中什么也看不见,因为他们没有内在视觉。事实上,那些没有对仁爱的情感之人只有一种外在视觉,或低级视觉;没有人能凭这种视觉看见高层事物,因为它们在他看来就像黑暗。因此,他们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因而利用基于字义的解释毁坏美好的草场,玷污神圣源泉,也就是圣言的清水,正如以西结书所说的:
你们吃光了美好的草场,剩下的草场,你们竟用蹄践踏了,还以为小事吗?你们喝清水,剩下的水,你们竟用蹄搅浑了。你们用角骶触,直到把一切虚弱的(绵羊)驱散到外面。(以西结书34: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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