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779.“腰间围上麻布”表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而哀恸。这从“腰间围上麻布”的含义清楚可知,“腰间围上麻布”是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而哀恸的一个行为代表。因为“腰”表示婚姻之爱,因而表示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3021, 3294, 4277, 4280, 4575节)。“腰”的这种含义源于对应,因为正如人体的一切器官、肢体和脏腑对应于大人,如各章末尾所示,所以腰对应于那些在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的人,真正的婚姻之爱就存在于他们里面。由于婚姻之爱是各种爱的根基,故“腰”一般表示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当他们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而哀恸时,“腰间围上麻布”的习俗便由此而来,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
人们腰间围上麻布以证明这种哀恸,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可以看出来,如阿摩司书:
我必使你们的节期变为悲哀,你们一切的歌曲变为哀歌。我要将麻布系在众腰上,头上光秃,使这场悲哀如丧独生子的悲哀,至终如痛苦的日子一样。(阿摩司书8:10)
“将麻布系在众腰上”表示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而哀恸;“众腰”表示爱的一切良善。约拿书: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披上麻布。这消息传到尼尼微王那里,他就从宝座上起来,脱下身上的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发出通告说,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8)
显然,这是为尼尼微将要由此灭亡的邪恶,因而是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而哀恸的一个标志性代表。
以西结书:
他们必为你放声呐喊、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又为你使头上光秃,用麻布束腰。(以西结书27:30-31)
这论及推罗,此处所提到的每个行为都是为虚假与邪恶,因而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与真理而哀恸的代表。“呐喊、痛哭”表示为虚假,或被毁的真理而悲痛(2240节);“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邪恶而受诅咒(278节);“在灰中打滚”表示因虚假而受诅咒;“使头上光秃”表示因属世人没有真理而哀恸(3301节);“用麻布束腰”表示因属世人没有良善而哀恸。在耶利米书同样如此:
我人民的女子哪,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要举行哀悼、如丧独生子一样,苦苦地号啕一顿,因为灭命的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又: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扬起尘土落在头上,腰束麻布;耶路撒冷的处女,垂头至地。(耶利米哀歌2:10)
此处描述了类似的代表行为,如前所述,这种行为适用于已经丧失或被毁的那种良善与真理。
以赛亚书:
论摩押的预言:他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处去哭泣。摩押人因尼波和米底巴哀号,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他们在街上都腰束麻布,在房顶和街上俱各哀号,泪流不停。(以赛亚书15:2-3)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一切良善的人(2468节)。为“摩押”所表示的这种玷污哀恸通过诸如对应于这种邪恶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因此,几乎一样的描述出现在耶利米书:
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手有划伤,腰束麻布。在摩押的各房顶上和街上,处处有人哀哭。(耶利米书48:37-38)
希西家王听见拉伯沙基说亵渎耶路撒冷的话,就撕裂衣服,披上麻布(以赛亚书37:1;列王纪下19:1);,因为他出言反对耶和华,王和耶路撒冷,所以才会有哀哭。王撕裂衣服表示他们的话与真理对立(4763节);他披上麻布表示这些话与良善对立。因为在圣言中,经上在论述真理时,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天堂的婚姻,该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在每一个细节上的婚姻;在诗篇也是如此:
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又将喜乐给我束腰。(诗篇30:11)
此处“跳舞”论及真理,“喜乐”论及良善,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因此,“脱去麻衣”表示从为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而哀恸中得以释放。
撒母耳记下:
大卫吩咐约押和跟随他的众人说,你们当撕裂衣服,腰束麻布,在押尼珥前面哀哭。(撒母耳记下 3:31)
正因向真理与良善所犯下的恶行,所以大卫才吩咐说,他们当撕裂衣服,腰束麻布。类似的事发生在亚哈身上,因为当他听见以利亚说,他因行事违背公平、公义(以灵义是指违背真理与良善),故要被除灭时,就“撕裂衣服,身穿麻布,禁食,睡卧也穿着麻布,并且缓缓而行”(列王纪上21:27)。
“麻布”论及被毁或丧失的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启示录6:12)
“地震”表示教会在良善与真理方面的状态变化(3355节);“日头”表示爱之良善(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300, 4696节),故此处的“毛布”论及被毁或丧失的良善;“月亮”表示信之真理(1529, 1530, 2120, 2495, 4060节),“血”论及这真理,因为“血”表示已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4735节)。
“披上麻布,滚在灰中”因代表为邪恶和虚假而哀恸,故也代表谦卑和悔改。因为谦卑首先从承认人凭自己只是邪恶和虚假的源头开始。悔改同样从这种承认开始,并且唯独谦卑实现;而谦卑唯独通过发自内心承认人凭自己就是这种邪恶与虚假的源头实现。“披上麻布”是谦卑的表现,这一点可见于列王纪上(21:27-29);“披上麻布”也是悔改的表现,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1:21)和路加福音(10:13)。但是,这只是一种代表,因而只是身体的外在行为,而非心里的内在行为,这一点从以赛亚书明显看出来:
岂是叫人垂头像苇子,躺在麻布和炉灰里吗?你这可称为禁食、为耶和华所悦纳的日子吗?我所拣选的禁食,不是要松开凶恶的绳,把饼分给饥饿的人吗?(以赛亚书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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