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776.“有邪恶的野兽把他吞了”表恶欲毁灭了它。这从“邪恶的野兽”和“吞”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恶的野兽”是指出于恶欲生活的谎言(4729节),因而是指这类欲望;“吞”是指毁灭,因为它论及教会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一大真理就是爱主爱邻是第一要紧的(马可福音12:29-31)。恶欲则毁灭这一真理;事实上,那些过着恶欲生活的人不可能过着爱与仁的生活,因为这两种生活是截然对立的。恶欲的生活在于只爱自我,不爱邻舍,除非是出于自我,或为了自我。因此,过这种生活的人在他们中间毁灭仁爱;那些毁灭仁爱的人也毁灭了对主之爱;因为爱主的唯一方式就是仁爱,主住在仁爱里面。属于仁爱的情感是纯正的天堂情感,唯独出自主。由此可见,恶欲毁灭教会所拥有的这一大真理;一旦它遭到毁灭,某种其它方式就被发明出来,就是所谓得救的途径;这就是信。此外,当信与仁分离之时,真理本身就会遭到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知道何为人的内在,也不知道何为天堂。因为人的内在或本质,或人里面的天堂就是仁爱,也就是向他人、自己的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度,因而向主自己心怀善意。由此可推断出当对基本真理一无所知,并且反对这些基本真理的恶欲占据主导地位时,教会所拥有的真理是何品质。当恶欲的生活谈论这些基本真理时,它们岂不被玷污到无法辨认的地步?
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过着仁爱的良善生活,因而对这种生活充满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向他人展现善意,并出于善意向他们行善;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接受信之真理,也就是说,充满它们,把它们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从那些在天堂、我蒙允许与之交谈的天使已向我清楚显明。在那里,人人都是仁爱的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和良善取决于他们仁爱的品质;他们的快乐、满足和幸福从他们能出于善意向他人行善中流出。人若没有过仁爱的生活,绝无可能知道天堂及其喜乐在于善意和出于善意的善行,因为他的天堂在于向自己展现善意,并出于自私的善意向他人行善。而事实上,这是地狱;因为如前所述,天堂不同于地狱之处在于:天堂是出于善意行善,而地狱则是出于恶意行恶。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出于善意行善,而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则出于恶意行恶。后者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并且只有在其他人里面看到自己,才去爱他人。他们还仇恨这些其他人,一旦这些人离开他们,不再是他们的一部分,这种仇恨就显现出来。他们就像强盗,抱成一团时彼此相爱,但如果彼此杀戮可以获得赃物,他们就发自内心渴望彼此杀戮。
由此可见何为天堂,即天堂就是对邻之仁;以及何为地狱,即地狱就是自我之爱。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能接受一切信之真理,能充满它们,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因为对邻之爱含有一切信之真理在里面,主也在它里面。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绝无可能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地狱就在这爱里面。他们也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接受信之真理,除非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缘故;因此,他们绝无可能充满信之真理,并将其变成自己的。但是,他们所充满并变成自己的事物都是对真理的否认。因为他们发自内心不相信地狱和天堂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因而不相信所说有关地狱和天堂,或死后生命的任何话,进而根本不相信从圣言和教义所说有关信和仁的任何话。他们参加敬拜时,似乎是信徒,但这是因为在这种时候披上这种状态从小就被植入他们。可一离开敬拜,他们也就将信仰的这种状态抛在脑后;这时心里思想,他们根本没有任何信仰;而且,他们的爱之生活还会促使他们想出使它合理化的观念。他们将这些观念称为真理,并通过圣言字义确认它们;而事实上,它们却是虚假。这就是所有在生活和教义上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此外,要知道,人的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人的爱里面,因为这爱决定了他所过的生活;因此,主的生命唯独流入人的爱。所以,人们的爱如何,他们的生活就如何,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接受就是如此。对邻之爱接受天堂的生活,而自我之爱接受地狱的生活。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对邻之爱里面,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在自我之爱里面。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爱里面,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来说明。一切活物,无论地上走的,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都受它们的爱驱使;凡在它们所过的生活中对它们有用的东西,也就是对它们的食物、巢穴和繁衍有用的东西,都流入它们的爱。因此,每种动物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巢穴和资本习惯,如求偶、筑巢、产卵和育雏。
蜜蜂同样知道如何建造蜂室、从花朵中提取蜂蜜,并用它填满蜂巢,为过冬做好准备。它们甚至知道如何构建在一个蜂王管理下的一套政府体系,此外还有其它奇妙活动。这一切都是通过进入它们爱的流注实现的;它们的生活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仅仅是它们的情感所取的不同形式带来的。所有这些事都在它们的爱里面,或说它们的爱包含这一切。如果人处于天堂之爱,那么天堂会包含什么呢?岂不包含存在于天堂的全部智慧和聪明?由此也明显可知,被接入天堂的,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而非其他人;他们因拥有仁爱,故拥有接受并充满一切真理,也就是一切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也就是那些知道一些真理,却没有仁爱的人身上。他们的爱接受诸如适合它自己的那类观念;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接受作为真理反面的观念,就是存在于地狱的那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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