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4751

4751.“我们杀我

4751.“我们杀我们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什么益处呢”表即便这真理被彻底摧毁,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这从“有什么益处呢”、“杀”和“藏了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什么益处呢”是指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如下文所述;“杀”是指摧毁,在此是指摧毁神性真理,尤其摧毁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真理,这真理由“兄弟”,也就是约瑟来表示;“藏了血”是指将神圣真理完全隐藏起来,或将神圣真理彻底从视线中清除,“血”表示神圣真理(参看473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这一切的含义。
“益处”在此之所以不仅表示好处,还表示优越感,也就是说,“有什么益处呢”表示得不到任何好处,或不会获得优越感,是因为这句话是出于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说的。因为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含有不仅拥有全世界,还为了利益掠夺,甚至杀害每个人的渴望在里面。事实上,如果没有法律的阻碍,受这种欲望驱使的人就会为了蝇头小利去杀人。此外,这种人因拥有金银而自视为最有权势的人,无论他表面看上去多么没有权势。由此明显可知,贪婪不仅含有尘世之爱,还含有自我之爱,事实上含有最污秽的自我之爱。但对贪得无厌者来说,优越感或傲慢表面上并不那么明显,因为有时他们对财富不感兴趣,但这只是为了作秀;他们并没有那种通常与追求快乐联结的自我之爱。事实上,贪得无厌者对身体、饮食和衣服并不怎么感兴趣。他们的爱完全是尘世之爱,除了金钱外没有其它目的。他们认为,拥有金钱会使他们比所有人都优越,即便实际不优越,也潜在优越。由此可见,贪婪含有最低级、最卑鄙的自我之爱在里面;所以在来世,贪得无厌者觉得自己住在猪中间(939节)。他们也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反对一切良善。因此,他们居于如此漆黑的黑暗中,以致他们完全不明白何为良善,何为真理。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这一观念:人里面有某种死后活着的事物;并且他们发自内心嘲笑说这种话的人。
犹太民族从起初就具有这样的性质,故内在之物不可能清楚揭示给他们;这从旧约圣言明显看出来。事实上,他们扎根于最坏的自我之爱;因此如果不是他们的贪婪把他们从内在事物那里远远地移开,并由此把他们关在漆黑的黑暗中,他们就会玷污内层真理与良善,在如此行时比其他任何人更亵渎它们。因为他们只要不承认,就不能亵渎(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402, 3489, 3898, 4289, 4601节)。这就是为何主在约翰福音中论到他们说: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论到代表犹太教会的加略人犹大,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翰福音6:70)
当犹大卖主时,他的代表就类似于此处说“来,我们把约瑟卖掉”的犹大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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