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750.“犹大对他的兄弟们说”表教会中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败坏者。这从“犹大”的代表和他的“兄弟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3654, 3881节),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反对一切良善,如下文所述;他的“兄弟们”是指教会中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犹大”在此之所以代表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正面意义上代表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邻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与主联结得最紧密,故在至内层天堂,在那里处于纯真的状态。正因如此,他们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完全是爱的可见形式。其他人无法接近他们,因此当被差往其他人那里时,他们被其他天使围绕,从他们所放射出的爱之气场通过这些天使得以缓和。否则,这气场会使他们被差往的那些人陷入昏厥;因为他们的爱之气场甚至刺透人的骨髓。
“犹大”因在正面意义上代表被称为属天的这爱或这爱之良善,故在反面意义上代表反对属天良善,因而反对一切良善的那类事物。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都具有双重含义,即一个正面意义和一个反面意义。从正面意义可以得知反面意义的品质,因为凡包含在反面意义中的,都与包含在正面意义中的截然对立。
爱之良善总体上分为两类,即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与属天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自我之爱的邪恶;与属灵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尘世之爱的邪恶。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反对一切良善,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则不那么反对。在圣言中,“犹大”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以色列”代表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其原因在于,“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
地狱也照着这两种爱来划分。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反对一切良善的人住最深处,因而住在最可怕的地狱;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因不那么反对一切良善,故住在不那么深的地狱,因而住在不那么可怕的地狱。
自我之爱的邪恶并不像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样,是一种优越感的表现,也就是所谓的傲慢;确切地说,它是对邻舍的仇恨和由此产生的强烈报复欲,以残忍为乐。这些就是自我之爱的内在特征。它的外在特征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之人的厌恶。它的这些外在特征有时还伴随着明显的优越感或傲慢,有时则没有。因为以这种方式仇恨邻舍的人内在唯独爱自己,并且只爱他视之为与自己构成一体的那些人;因此,他唯独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爱他们,在他们里面爱自己。
这就是那些“犹大”在反面意义上所代表之人的品质。犹太民族从一开始就陷入这种爱,因为他们将全世界所有人都看作是最卑贱的奴隶,与自己相比一文不值,还仇恨他们。更重要的是,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没有将他们联结起来时,他们甚至以同样的仇恨迫害他们的同伴和兄弟。这种秉性仍留在这个民族当中,只是他们现在勉强住在异国他乡,故将其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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