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468

内义 468.从前

内义
468.从前一章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名字表示异端和教义。由此可见,本章中的名字不是指人,而是指事物,在此是指教义或教会,它们虽历经变化,却仍从上古教会时代一直被保存到“挪亚”时代。但每个教会都是这种情况: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萎缩,最终只存留在少数人中间。在大洪水时期,保留教会的这少数人被称为“挪亚”。
真教会逐渐萎缩,最终只存留在少数人中间,这一事实从如此萎缩的其它教会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剩下的这些人被称为“余民”和“余剩”,被说成是“在地中间,或地中”。适用于总体的,也适用于具体;也就是说,适用于教会的,也适用于个人。如果主不将余剩保存在每个人里面,人必在永死中灭亡,因为这些余剩包含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这同样适用于总体或普遍之物;若不是总有一些人保留教会或真信,人类必灭亡。因为众所周知,一座城,甚至整个国家会因少数人的缘故而得以保存。在这方面,教会就像人体;只要心脏健康,周围的器官就能继续存活。但当它衰弱时,身体的其它部位就不再得到供养,从而变坏,人就会死亡。“挪亚”就表示最后的余剩,因为“全地都败坏了”,这从创世记(6:12)和其它地方清楚看出来。
先知书大量论述了存在于个人或教会里面的“余剩(译注:remnants,经上或译余民,剩下,留下等等)”,如以赛亚书:
主将锡安女儿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涮净,那时,剩在锡安的和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记在生命册上的,必归祂称为圣。(以赛亚书4:3-4)
此处“圣”被归于余剩,这表示教会的余剩,也表示教会成员的余剩;因为“剩在锡安的”和“留在耶路撒冷的”不可能仅仅因为留在那里而被称为圣。又:
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脱的,不再倚靠那击打他们的,却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所剩下的,就是雅各所剩下的,必归回大能的神。(以赛亚书10: 20-21)
耶利米书:
到那些日子,那时候,虽寻以色列的罪孽,却一无所有;虽寻犹大的罪,也无所见;因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耶利米书50:20)
弥迦书:
雅各余剩的人必在多民中间,如从耶和华那里降下的露水,又如甘霖降在草上。(弥迦书5:7)
剩下的,或留下的(即余剩),无论是个人的还是教会的,也由神圣的“十分之一”来代表。因此,凡涉及“十”的数字也都是神圣的,故“十”论及剩下的事物;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将人迁到远方,在这陆地中间有许多撇弃的地方;那里剩下的将有十分之一,它必归回;然而,它定被根除,像一棵栗树、橡树,那时,他们将树墩子抛弃。圣洁的种子就是它的树墩子。(以赛亚书6:12-13)
此处,剩下的被称为“圣洁的树墩子或种子”。阿摩司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这城发出一千,必只剩下一百;发出一百,必只剩下十个,给以色列家。(阿摩司书5:3)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内义就表示“余剩”,也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城为教会余民的缘故而得以保存,这一事实从向亚伯拉罕所说关于所多玛的话明显看出来:
亚伯拉罕说,假如在那里找到十个呢?祂说,为这十个的缘故,我也不毁灭那城。(创世记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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