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594.“就是伯利恒”表示一个新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兴起,以取而代之。这从“伯利恒”的含义清楚可知,“伯利恒”是指处于一个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因为“以法他”是指处于前一个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4585节),而她在那里被葬表示一个新状态的兴起(4593节)。拉结在伯利恒生下她的第二个儿子,或便雅悯,并在生他的时候死去;以及大卫也生在伯利恒,在那里被膏为王;最后主也在那里出生;这个事实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解开。它无法被揭示给不知道“以法他”和“伯利恒”表示什么,便雅悯,以及大卫代表什么的任何人;尤其不知道何为属天层的属灵层之人,因为这一切就是这些地方所表示的属灵含义,以及这些人物所代表的。
主之所以生在那里,而不是别的地方,是因为唯独祂生来是一个属灵-属天的人。其他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属世人,具有通过被主重生而要么变得属天,要么变得属灵的能力或本能。主之所以生来是一个属灵-属天之人,是因为祂能使祂的人身变得神性,并且照着从最低级到最高级的次序而如此行,因而能给众天堂中的一切事物和众地狱中的一切事物带来次序。事实上,属天层的属灵层是在属世人或外在人和理性人或内在人之间的居间物(参看4585, 4592节),因此它下面是属世层或外在,它上面是理性层或内在。
无法理解这些事的人绝无可能理解在任何启示之光下理解为何主生在伯利恒。自上古时代起,“以法他”就表示属天层的属灵层,因此后来“伯利恒”具有同样的含义。这解释了为何这些话会出现在诗篇中:
他怎样向耶和华起誓,向雅各的大能者许愿,说,我必不进我家的帐棚,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我为耶和华找着一个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找到居所。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中找到祂。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2-7)
显而易见,这些话论及主;“我们听说祂”和“我们找到祂”在原文中,以一个加到动词末尾的字母来表述,就是取自耶和华之名的字母“H”。
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万人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马太福音2:6)
从这些预言清楚可知,弥赛亚或基督要在伯利恒为犹太人而生,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希律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即弥赛亚)当生在何处?他们对他说,在犹太的伯利恒。(马太福音2:4, 5)
约翰福音:
犹太人说,经上岂不是说,基督(即弥赛亚)出于大卫的种,从大卫所在的城市伯利恒出来的吗?(约翰福音7:42)
祂也的确在那里出生(参看马太福音2:1;路加福音2:4-7)。也因此缘故,又因祂出身大卫,故主被称为“耶西树墩子的一根枝条”和“耶西的根” (以赛亚书11:1,10);因为耶西,就是大卫的父亲,是一个伯利恒人;大卫出生在伯利恒,又在那里受膏为王(撒母耳记上16:1-14; 17:12)。因此,伯利恒被称为“大卫的城”(路加福音2:4, 11;约翰福音7:42)。大卫尤其代表主的王权或神性真理(18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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