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4434

4434.“示剑的灵

4434.“示剑的灵魂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表与它结合的倾向。这从“灵魂系恋”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系恋”是指一种倾向。显然,所指的是一种结合的倾向,因为就内义而言,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涉及属灵的结合,也就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内义而言,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之所以涉及这种结合,是因为婚姻之爱起源于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618, 2727-2729, 2737, 2803, 3132节)。因此,在圣言中,“淫行或奸淫”(act of adultery)表示对良善的玷污,“邪淫或卖淫”(whoredom)表示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 2750, 3399节)。由此可见,本章所提到的关于示剑和底拿的一切细节在内义上无非表示“示剑”所代表的真理与“底拿”所代表的对真理的情感的结合;因此“示剑的灵魂系恋底拿”这句话表示与这种情感结合的倾向。
由于这一整章所论述的主题是示剑对底拿的爱情,以及他如何想办法娶她为妻,还由于涉及婚姻之爱的事物表示属灵的结合,所以我要从圣言证实,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物并没有别的意思。启示录:
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又: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我在灵里被那天使带到一座又大又高的山上,他将那大城,就是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圣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2,9-10)
很明显,在上述经文中,涉及订婚和婚姻的话无非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该结合通过真理与良善实现。因为“圣城”和“新耶路撒冷”无非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会的真理(参看402, 2268, 2449, 2451, 2712, 2943, 3216节),“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402, 2117, 3654节)。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恋慕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的妻之间作见证,你以诡诈待她。(玛拉基书2:11,14)
“恋慕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表示将人的自我与虚假,而非真理,也就是“幼年的妻”结合。
以西结书:
你拿你为我所生的儿女献给它们吞噬。你这淫行还算小吗?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厌弃丈夫和儿女。(以西结书16:20, 45)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由于它们是邪恶与虚假的产物,故这一章通过与婚姻直接对立的那类事,也就是奸淫和淫行来描述这可憎之事。“她们所厌弃的丈夫”是指良善,“儿子”是指真理,“女儿”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
以赛亚书: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啊,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已结婚者的儿女更多。你不再记念你寡居的羞辱,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耶和华召你,如召被离弃灵里忧伤的妇女,就是幼年所娶被弃的妻。这是你神所说的。你所有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你的儿女必大享平安。(以赛亚书54:1,4-6,13)
由于“结婚”表示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故明显可知“丈夫和妻子”、“儿女”、“寡居的”、“被弃”、“生养”、“产难”、“凄凉独居”、“不怀孕”分别表示什么;因为这些事物涉及婚姻。至于这些说法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在解释部分已多次说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必称为已结婚的,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将要婚嫁。因为少年人怎样娶处女,你的众子也要照样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62:1,4-5)
人若不了解圣言的内义,可能会以为圣言中的这类形像描述纯粹是打比方,和日常对话所用的许多比方一样,并且这就是为何将教会比作女儿、童女或处女、妻子,因而将信与仁的事物比作涉及婚姻事物的原因。但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是真实的对应;因为圣言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并因从天上降下来,故就其源头而言,就是属于字义的一切事物所对应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正因如此,涉及天上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落入与它们相对应的事物,因而落入涉及地上婚姻的事物。
也正因如此,主将天国,也就是祂在天上的国和在地上的国,即教会比作一个人,即“为他儿子摆设婚筵,请许多人来赴席”的王(马太福音22:2-14);还比作“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的童女”(马太福音25:1-13)。主同样称那些属教会的人为“婚礼之子”: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
由于同样的原因,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被称为“新郎和新妇的欢喜快乐”,因为天上的喜乐就出自这些情感,并居于它们里面。如以赛亚书:
你的众子要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耶和华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的声音,说,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耶利米书33:11)
同一先知书:
那时,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16:9;25:10)
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由于地上的婚姻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相对应,故在圣言中,涉及订婚和婚姻的律法完全对应于天上婚姻的属灵律法,如男人只能娶一位妻子的律法(马可福音10:2-8;路加福音16:18);因为天上婚姻的情形乃是这样:良善只能与自己的真理结合,真理只能与自己的良善结合。良善若不与自己的真理,而是与其它真理结合,根本就无法被凝聚起来,而是会四分五裂,从而灭亡。在属灵教会,妻子代表良善,男人代表真理;而在属天教会,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这是一个奥秘,即:他们不仅代表这些事物,还在其一切实际活动中与它们相对应。
此外,旧约中涉及婚姻的律法以同样的方式对应于天上婚姻的律法,如出埃及记(21:7-11;22:16,17;34:16)、民数记(36:6)和申命记(7:3, 4;22:28,29)的律法,以及亲密程度的禁令(利未记18:6-20)。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将在别处分别予以论述。婚姻的程度和律法起源于真理与良善的律法,也就是属于天上婚姻并与其相关的律法;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家之种的处女,或为祭司遗留的寡妇的寡妇。(以西结书44: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城新耶路撒冷和天上的迦南;显然,这些就是主的国度及其教会。因此,“利未人”不是指利未人,“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也不是指寡妇和被休的妇人,而是指它们与之相对应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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