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4353.“亲他”表出于爱的内在结合。这从“亲”的含义清楚可知,“亲”是指出于爱的内在结合(参看3573, 3574, 4215节),在此是指内在结合。本节总体上论述了“以扫”所表神性属世良善与“雅各”所表属世真理的结合;不过,接下来的几节详细论述了这种结合。关于这种结合本身,正是该结合实现人的重生;因为人通过以下事实重生:他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结合,也就是属于信仰的事物与属于仁爱的事物结合。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充分描述了这个过程。诚然,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其属世层变成神性,因而如何将神性良善联结到属世层里面的真理上。不过,由于人的重生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节),所以这种重生同时也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还由于相比获得主荣耀的概念,人更容易获得重生的概念。主的荣耀可通过人的重生来说明。
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可知,藉以实现重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一个越来越向内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真理逐渐越来越内在地与良善结合。因为重生的目的是:内在人能与外在人结合,因而属灵人能通过理性人与属世人结合。没有这二者的结合,就没有重生。这种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良善首先被联结到属世层里面的真理上;因为属世层必须作为基础层面存在,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必须与它们之上的事物相对应。这就是为何当属世层正在重生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的原因。因为属灵层首先与属世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结合,然后通过这些与那些更外在的事物结合。人的内在也无法与其外在结合,除非外在里面的真理变成真理的良善,也就是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节)。只有那时它们才能首次结合,因为主通过祂的内在人,事实上通过那里的良善流入人里面。这种良善能与外在人里面的良善结合,但不能直接与真理结合。
由此可见,在理性人与属世人,或内在人与外在人能够结合之前,人里面的真理必须首先变成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至于真理如何变成真理的良善,凡注意这一点的人必能清楚看出来。一切神性真理皆关注这两条诫命:爱神高于一切,爱邻如己。真理就源于这两条诫命并为之而存在,并且这两条诫命也是真理所通向的目的,无论是远还是近。因此,当真理被付诸行动时,它们就逐渐被引入其初始和目的,也就是说,被引入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真理由此变成良善,也就是所谓的真理之良善。当这一切发生时,真理就能与内在人结合,这种结合随着越来越内在的真理被植入在这良善里面而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行为首先到来,人对它的意愿随之而来。因为人出于理解力所行的,他最后会出于意愿来行,直到最终作为一种习惯而具有它。当这一点达到时,它就被引入理性人或内在人;一旦它被引入,此人就不再出于真理,而是出于良善行善。因为他现在开始感受到它里面的某种祝福,可以说是某种天上的事物。这一切在他死后仍留在他身上,主通过它将其举升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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