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420

420.圣言提到了各

420.圣言提到了各种乐器,它们各有各的含义;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适当地方说明这一点;在此仅从诗篇引用以下经文:
我要在耶和华的帐棚里,献上欢呼的祭;我要歌唱,我要歌颂耶和华。(诗篇27:6)
此处“帐棚”用来表达属天之物,“欢呼”、“歌唱”和“歌颂”则用来表达由此而来的属灵之物。又:
义人哪,你们向耶和华歌唱!正直人赞美祂是合宜的。你们应当用竖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应当向祂唱新歌,弹得巧妙,声音洪亮。因为耶和华的言语正直,祂的一切作为尽都信实。(诗篇33:1-4)
这表示信之真理,这些吩咐都与它们有关。
属灵事物,或信之真理和良善,通过竖琴和十弦瑟,唱歌和类似乐器来颂扬;而信的神圣事物或属天事物则通过管乐器,如小号之类的来颂扬。这解释了为何那么多的乐器与圣殿有关,又为何经上多次说,某些乐器用来庆祝这样或那样的事。正因如此,这些乐器被用来表示它们所颂扬的主题,如此处所提到的乐器。
又:
我的神啊,我要用十弦瑟称谢你,称谢你的真理;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用竖琴歌颂你。我歌颂你的时候,我的嘴唇,和你所赎我的灵魂都必歌唱。(诗篇71:22-23)
这同样论及信之真理。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用竖琴歌颂我们的神。(诗篇147:7)
此处“称谢”与信的属天事物有关,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了“耶和华”;而“用竖琴歌颂”与信的属灵事物有关,这就是为何经上又提到“神”。又:
愿他们跳舞赞美耶和华的名,愿他们用手鼓和竖琴歌颂祂。(诗篇149:3)
“手鼓”表示良善,“竖琴”表示他们正在赞美的真理。
又:
要用角声赞美神,用十弦瑟和竖琴赞美祂。击鼓跳舞赞美祂,用丝弦的乐器和风琴赞美祂。用大响的钹赞美祂,用高声的钹赞美祂。(诗篇150:3-5)
这些乐器表示作为赞美主题的信之良善与真理;不要让人以为此处只是提到如此多的乐器,其实它们各有各的独特含义。又: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引导我,带我到你的圣山,到你的居所。我就走到神的祭坛,到神,我的欢喜快乐那里;神啊,我的神,我要用竖琴称谢你。(诗篇43:3-4)
这论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以赛亚书:
拿起竖琴来,走遍全城,巧弹多唱,好让人记得你。(以赛亚书23:16)
这论及信的事物和信的认知或知识。这一点在启示录更明显: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示录5:8)
谁都能清楚看出,活物和长老并未拿竖琴;相反,“竖琴”表示信之真理,“盛满了香的金炉”表示信之良善。在诗篇,弹奏这些乐器被称为“赞美”和“称谢”(诗篇42:5; 69:31)。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响声,像众水的响声。并且我听见竖琴师弹奏的竖琴声。他们唱新歌。(启示录14:2,3)
另一处:
我看见他们都站在玻璃海上,拿着神的竖琴。(启示录15:2)
值得一提的是,天使和灵人根据良善与真理的不同来区分声音。这不仅适用于歌唱和乐器所发出的声音,还适用于嗓音发出的声音。他们不接受任何不一致的声音,以便声音、因而乐器能与良善和真理的性质和本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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