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419.“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他们所挖的水井,以撒就回来又挖出来”表示主揭开了古人所知道的真理。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回来又挖出来”、“水井”和“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回来又挖出来”是指再次揭开;“水井”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井”是指真理(参看2702, 3096节),“水”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28, 2702, 3058节);“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是指就真理而言,以前的时间和状态,这些真理由那时他们所挖的井来表示,因而是指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日子”表示时间和状态(参看23, 487-488, 493, 893节)。当“日子”表示状态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代表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主的神性本身(2833, 2836, 3251节);但当“日子”表示时间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表示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来自主之神性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古人所知道的良善和真理。
古人所知道的真理如今完全被抹除了,以至于几乎任何人都不知道它们曾经存在过,或与今天所教导的有什么不同。而事实上,这些真理完全不同。古人拥有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主自己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那些理解它们的人被称为智者。他们也的确有智慧,因为他们能由此与灵人和天使交谈。天使的言语是属灵和属天的,故不为世人所理解;当这言语降至在属世领域的某个人时,它就以出现在圣言中的那种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来表达自己;这就是为何圣言是一部神圣书卷。为了保持对应的完整性,神性只能以这种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
由于古人拥有主国度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而主的国度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爱在里面,所以古人也拥有唯独论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并凭这些教义事物而被称为智者。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知道主要降世,并且耶和华要在祂里面,祂要将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从而拯救人类。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也知道什么是仁爱,即:仁爱就是对服侍他人却不思想任何回报的情感;还知道他们要以仁爱待之的邻舍是什么,就是全世界所有人,只是对待每个邻舍的方式是不同的。如今这些教义事物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信之教义事物;而古人却把这些信之教义事物看得相对来说一文不值。如今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被弃绝了,一方面被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巴比伦人和迦勒底人”的人弃绝了,另一方面被那些被称为“非利士人和埃及人”的人弃绝了。它们消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几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现在谁还知道仁爱就是完全忘记自我,并弃绝一切自私自利,厌恶以自我为目的的一切?谁又知道邻舍就是每个人,只是对待他的方式取决于他里面的良善的质和量?因此,良善本身就是我们的邻舍。从至高意义上说,主自己是我们的邻舍,因为祂住在良善里面,是良善的源头。凡不来自祂的良善都不是良善,无论它多么看似良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邻舍,所以不知道圣言提到的“穷人”、“困苦人”、“贫乏人”、“患病的”、“饥渴的”、“受欺压的”、“寡妇”、“孤儿”、“被掳的”、“赤身露体的”、“寄居的”、“瞎子”、“聋子”、“瘸腿的”、“有残疾的”等等,究竟是指谁。然而,古人的教义事物教导他们这些人是谁,各自属于哪类邻舍,因而属于哪类仁爱。字义上的整部圣言都是照着这些教义事物来写的;因此,凡不知道它们的人,都无法知道圣言的任何内层意义。
如以赛亚书:
不是要把你的饼掰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你家中;见赤身的就遮盖他,不向自己的骨肉掩藏自己吗?这样,你的光就必突然发出如破晓,你的医治也必快快出现;你的公义必在你前面行,耶和华的荣耀必将你聚拢。(以赛亚书58:7-8)
凡强调字义的人都以为,只要他把食物送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他家中,给赤身的衣服穿,就会因此进入耶和华的荣耀,或进入天堂。然而,这些只是外在行为,就连恶人也能为了自我功德而如此行。但“饥饿的人”、“受苦的”和“赤身的”表示那些在属灵上如此的人,因而表示困扰要被施以仁爱的那个邻舍的不同悲惨状态。
诗篇:
祂为受欺压的伸冤,赐食物给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此处“受欺压的”、“饥饿的”、“被囚的”、“瞎子”、“被压下的人”、“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不是指那些平常被如此称呼的人,而是指那些在属灵事物上,就是在灵魂上如此的人。而古人的教义事物则教导了这些人是谁,他们属于哪个状态和层级的邻舍,因而要向他们施以什么样的仁爱。这同样适用于旧约的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当神性降至与世人同在的属世之物,或说降至世人的属世层时,它就降至诸如构成仁爱行为的那类事物,只是每个行为都照着它的属和种而与众不同。
主也以同样的方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本身说话,如在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4-36)
此处列举的行为表示仁爱的所有主要种类,以及善行的不同层级,或作为要被施以仁爱的邻舍的善人的不同层级。从至高意义上说,主是邻舍,因为祂说:
你们做在我这些弟兄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是什么意思。然而,这些真理被那些关心信之教义事物,却不关心仁爱生活的人,也就是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非利士人”的人完全抹除了。这一点由“非利士人在亚伯拉罕死后把井塞住了”来表示,如我接下来所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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