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373.“和你的种”表示真理。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真理(参看29, 255, 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310节),因而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的真理,也就是“你的种”。那些仅照字义理解圣言的人只知道“种”表示后代,因而在此表示以撒经由以扫和雅各,主要经由雅各而出的后代,因为圣言就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并包含关于他们的许多历史事实。但“种”在内义上并非表示以撒的任何后代,而是表示所有系主的“儿子”、因而系其“天国之子”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既然这些人就是“种”,那么可知,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种”,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就是那使人成为祂“儿子”的。也正因如此,来自主的真理本身在马太福音中被称为“天国之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因此,“儿子”一般也表示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节)。
在神性圣言中,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多次被提及,并且经上反复说,他们的“种”必被赐福,比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都更蒙福。凡思考得更深入或更内在的人都能认识到,这“种”不可能是指这三人的后代,因为在所有民族当中,他们最不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或说在这良善上是最不活跃的,甚至没有任何信之真理。事实上,他们完全不知道主是谁,祂的国度是什么,或说不知道主及其国度的性质,因而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死后的生活又是什么,既因为他们不想知道,还因为他们若获知这些事,就会从心里彻底否认它们,从而亵渎内层良善和真理,就像他们因多次成为公开的偶像崇拜者而亵渎外层良善和真理一样。这就是内层真理在旧约圣言的字义中极少见到的原因。由于这些人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论到他们,主引用以赛亚书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当他们声称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种”时,主指着他们说的话:
他们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亚伯拉罕是我们的父;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亲魔鬼,你们愿意行你们父亲的欲望。(约翰福音8:33, 39, 44)
“亚伯拉罕”在此和在圣言的各处一样,表示主。主明确说明,犹太人不是祂的种或儿子,而是魔鬼的种。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的历史部分和预言部分所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绝不是指他们的后代,因为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是神性。相反,这“种”表示所有系“主之种”的人,也就是所有处于对主之信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天堂之种,也就是一切良善和真理,唯独来自主(参看1438, 1614, 2016, 2803, 2882-2883, 2891-2892, 2904, 319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