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3242

3242.“米甸的儿

3242.“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表示来自第三类的衍生物。这从“米甸”的代表清楚可知,“米甸”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下文所述;既然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是“米甸”,那么可知,他的儿子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至于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情况是这样: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主的国度,除非他处于信之良善,因为信之良善与生活有关。信之生活会保留下来,但信之教义不会,除非它与生活合而为一。尽管如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护信仰,称其为根本,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教导的,但过着良善的生活,即心里是基督徒,仅仅口头上不是的人,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任何人,当被他的教师教导信是最重要的,并在幼年时期就吸收这种观点时,都很容易被说服。他也很容易相信,因为那些被视为最有学问的人,或顶尖学者,甚至教会的领袖就是这么说的;其中一些人害怕谈论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自己的生活会遣责他们。此外,另一个原因是,属于信的事物,或信的元素在流入时,是可以感知到的;而属于仁的事物,或仁的元素则不然。
因此,那些处于信之真理,也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被称为“米甸”;而他们照之生活的真理被称为“米甸的儿子”。正如那些处于与其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的人被称为“米甸”,“米甸”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蔽你,来自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这论及主的属灵国度。“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表示教义事物;“黄金”表示良善的教义事物;“乳香”表示真理的教义事物;“耶和华的赞美”表示这两者。由此也明显可知“以法”表示什么。把约瑟从坑里拉上来,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后来带到埃及又卖给波提乏的“米甸人”(创世记37:28, 36)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蒙主的神性怜悯在后面解释这几节经文时所看到的。
“米甸”也表示那些因缺乏生活的良善而陷入虚假的人,这一点从摩西五经论到米甸的话可以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到了巴兰那里,将巴勒的话都告诉了他。(民数记22:4, 7等)
“摩押”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并且容易让自己被误导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玷污良善的人(2468节)。“米甸”在正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因而容易让自己被说服的人;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如此处。“手里拿着占卜的礼金”表示歪曲;他们派往巴兰与以色列人作对表示基于这些虚假的行为,而以色列人表示良善和由这些良善产生的信之真理。
以色列人与米甸女人行淫导致瘟疫发生,非尼哈用枪将妓院里的米甸女人和以色列人由腹中刺透(民数记25:6-8等)具有类似含义,因为淫行代表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节)。正因对真理的歪曲就是淫行在内义上所表示的,所以按照吩咐,一万二千以色列人击杀米甸人,杀了他们的王,所有男丁和他们所掳的、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并分了掠物(民数记25:16-17; 31:1至末尾)。之所以有“一万二千”,是因为“十二”表示信的一切事物(577, 2089, 2129e, 2130e节);摧毁虚假的,就是这些事物。他们所杀的“王”是指虚假,“一切男丁”也是;“已经亲近男人的女人”是指对虚假的情感;“掠物”(如金、银、牲畜)是指被歪曲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那里提到的每一个事物都代表通过真理对虚假的惩罚和毁灭。
士师记中论到米甸人的话也一样,即:以色列人因行了耶和华眼中的恶,被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以色列人因为米甸人就在山中给自己挖洞,还挖穴,建造营寨;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人都上来毁坏他们的土产,后来他们被基甸和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的三百人拯救,而那些跪下喝水的人则被打发回家(这些和更多故事出现在士师记6-8章)。此处的每一个细节也都代表对真理的歪曲,和由此而来的惩罚,惩罚甚至到了虚假被“像狗一样用舌头舔水”所表示的那类事物毁灭的程度。至于每个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在此解释起来太过于冗长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切将在适当地方给出解释。哈巴谷书:
祂观看,赶散列族;永久的山崩裂,长存的岭塌陷。我见古珊的帐棚在灾难之下,米甸地的幔子颤抖。(哈巴谷书3:6-7)
这论及主的降临。“古珊的帐棚”表示基于邪恶的一种宗教信仰,“米甸地的幔子”表示基于虚假的一种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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