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241.“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表示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从“底但”的代表清楚可知,“底但”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严格来说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3240e节)。它们是来自第二类的衍生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底但的这三个儿子尤表来自良善的信之真理;至于每个儿子表示什么,这的确可以告之,却不能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因为别的地方再没有提到这些名字。
主的国度包含无数种良善和真理;但这无数种仍构成一个天堂。事实上,这些不同种类如此之多,以至于没有哪两个社群是一模一样的,也就是说,没有哪两个社群拥有一样的良善和真理(684, 685, 690节)。在该国度,一个天堂是由许多不同事物或部分构成的;主以这种方式安排这些事物或部分:它们都和谐一致。多个的这种一致或和谐是由主通过使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实现的,或说主因它们都与祂有关而在它们当中创造了和谐或一致(551节)。此处的情况类似人体的器官、肢体和内脏;其中没有哪两个是一模一样的。然而,尽管它们彼此各不相同,却仍构成一体;这是因为它们都追溯到一个灵魂,并通过这个灵魂追溯到天堂,因而追溯到主。事实上,凡与主无关的,什么都不是。由此可见,真理和良善在种类上的不同是数不胜数的。在属灵教会中,它们的种类,事实上最总体的种类,由亚伯拉罕与基土拉所生的这些儿孙来表示。
属灵教会成员不像属天教会成员那样对良善和真理拥有感知,而是承认他们所学到的东西是真理。因此,他们不断争论真理,推理它们是不是真的。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教会所支持的教义,称其为真理。这就是如此多不同的源头。此外,大多数人都基于表象和谬误或错觉得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结论,这个人以这种方式得出结论,那个人以那种方式得出结论;却没有人出于任何感知得出结论,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感知。由于他们的理解力在信之良善和真理方面如此昏暗,所以在最重要的一点,即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和神圣发出上产生争论也就不足为怪了。属天人感知到,这些不是三,而是一;但属灵人却住在三的观念中,尽管他们愿意认为它们是一。既然在这最重要的一点上都存在纷争,那么显而易见,教义事物上的差别和不同一定是数不胜数的。由此可知此处提到的这些人的名字所表示的衍生物来源于何处。不过,尽管在教义事物上存在如此多的差别和不同,也就是存在如此多的衍生物,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仁爱是教会的本质或基本要素,或也可说,当所有人都视生活为教义的目的时,也就是当所有人都去问一个教会成员当如何生活,而不是问他的观点是什么,或他是怎么认为的时,它们仍一起形成一个教会。因为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生活的良善,而非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而被主分配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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