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147.“又拿水洗他的脚”表示那里的洁净。这从“拿水洗”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拿水洗”或用水洗是指洁净,如下文所述;“脚”是指属世事物,或也可说,属世人中的事物(参看2162节)。在代表性教会,用水洗脚是一种礼仪行为,以此表示洗去属世人的污秽。属世人的污秽就是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一切事物;当这种污秽被洗去时,良善和真理就会流入,因为唯独这种污秽阻碍良善和真理从主流入。
良善不断从主流入,但当这良善经由内在人或属灵人抵达外在人或属世人时,它在那里要么被败坏,要么被挡回去,要么被扼杀。不过,当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东西被移除时,良善就在那里被接受,并结出果实,因为这时人实践仁爱的行为。这一点可从多种考虑清楚看出来,如在不幸、困苦和患病时,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东西只是被催眠,或沉寂下来,这人随即开始虔诚思考并意愿良善,也开始尽可能地实践敬虔的行为。但当这种状态改变时,这些事也会改变。
这就是各种“洗”在古教会所表示的、在犹太教会所代表的。它们之所以在古教会表示这些事,在犹太教会代表这些事,是因为古教会成员将这种仪式视为敬拜的某种外在行为。他们并不相信他们通过这种洗被洁净了,而是认为他们通过洗去属世人的污秽被洁净;如前所述,属世人的污秽就是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东西。但犹太教会成员却真的以为他通过这种洗被洁净了,因为他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它表示一个人的内层的洁净。
“洗”表示洗去那污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显然,此处“洗濯”表示洁净自己,除去邪恶。又:
主要用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洗去锡安女儿的污秽,又从它中间除净耶路撒冷的血。(以赛亚书4:4)
此处“洗去锡安女儿的污秽,除净耶路撒冷的血”表示洁除邪恶和虚假。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要洗去你内心的邪恶,使你可以得救。罪孽的想法存在你里面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4:14)
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从你身上洗净你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9)
这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此表示古教会。“用水洗”表示洁除虚假,“洗净血”表示洁除邪恶,“用油抹”表示然后充满良善。诗篇:
求你洗净我的罪孽,并洁除我的罪!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 7)
此处“洗涤”明显表示洁除邪恶及其虚假。
这些就是在代表性教会中“洗”所表示的事。为了代表的缘故,当人们变得不洁,需要洁净时,该教会就要求他们洗皮肤、手、脚,以及衣服。这一切都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东西。同样为了代表的缘故,铜造的洗濯盆,即列王纪上(7:23-39)所提到的“铜海和十个铜盆”被安在圣殿外面;亚伦和他儿子用来洗濯的铜盆也被安在会幕和祭坛之间,因而安在会幕外面(出埃及记30:18, 19, 21);它们也表示需要被洁净的,仅仅是外在事物或属世事物。除非它们被洁净,也就是说,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东西被除去,否则属于爱主和爱邻的内在事物决不能流入,如前所述。
为更好地理解这些事,也就是说,外在事物需要被洁净,以好行为,或也可说,如今被称为信之果子的仁之良善为例来说明;这些都是外在事物,因为它们是仁爱的行为。如果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东西不除去,好行为就是坏行为。在除去这些东西之前所做的好行为表面上的确看似良善,但里面却是邪恶。事实上,所做的这些行为要么是为了名声,要么是为了利益,要么是为了地位或回报;因此,它们要么是自以为义或寻求功德的,要么是虚伪的;因为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东西使这些行为如此。但当这些邪恶被除去时,这些行为就变成良善,并且是仁之良善。也就是说,它们不关注自我、世界、名声或回报,因而不是自以为义或寻求功德的,也不是虚伪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从主流入这些行为,并使它们成为行为上的爱和仁。与此同时,主也利用这些爱洁净属世人或外在人,并重组它,以对应地接受所流入的属天和属灵事物。
这一点从主给门徒洗脚时所教导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如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祂到了西门彼得跟前,彼得对祂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耶稣回答他说,我所做的,你现在不知道,以后会明白。彼得对祂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回答他,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份了。西门彼得对祂说,主啊,不单我的脚,还有我的手和头呢!耶稣对他说,凡洗过澡的人,全身都干净了,只需要洗脚;你们是干净的,然而不都是干净的。(约翰福音13:4-17)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表示已经被改造的人只需洁净属世事物,也就是说,只需将邪恶和虚假从属世事物中除去。这时,主会通过属灵事物的流注重组一切事物。此外,“洗脚”是一种仁爱行为,意思是不要老想着别人的过错或邪恶;“洗脚”也是一种谦卑行为,意思是要清除别人的过错或邪恶,如同清除身体的污垢;这也可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13:12-17; 路加福音7:37-38, 44, 46; 约翰福音11:2; 撒母耳记上25:41)。
谁都能看出,清洗自己永远不会洁除一个人的邪恶和虚假,仅仅是洗去附在他身上的污垢。然而,由于洗礼是该教会所规定的仪式之一,所以可知,这种做法涉及某种具体意义,即涉及属灵的洗礼,也就是洁除从内心粘附于人的污秽。因此,该教会中那些知道这些事,然后思想洁净内心,或除去属世人中爱自己和爱世界的邪恶,并竭尽全力如此行的人,按照规定作为一种敬拜的外在行为来参与洗礼仪式。但那些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些事,反以为仅洗衣、洗皮肤、手和脚这样的仪式就会洁净他们,并且只要做了这些事,他们就可以继续活在贪婪、仇恨、报复、无情和残忍(这一切构成属灵的污秽)之中的人,执行这种仪式就是进行偶像崇拜。尽管如此,他们仍能通过这种仪式去代表,并通过代表来呈现教会的某种东西,从而在主降临之前,天堂与人类能由此有某种结合。但这种结合是这样:天堂对该教会成员影响很小,或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是这样:他们根本不思想内在人,也不想知道关于它的任何事,因而对关系到死后生活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一无所知。然而,为了防止与天堂、因而与主的一切联系彻底消亡,他们被紧紧绑定在表示内在事物的外在仪式上。他们所遭遇的一切被掳和灾祸,总的目的就是确保外在仪式可以为了代表的缘故而被严格执行。这就是给出以下律法的原因,即:摩西要在会幕门口用水洗亚伦和他的儿子,好让他们分别为圣(出埃及记29:4; 40:12; 利未记8:6)。亚伦和他儿子在进入会幕,或就近供职的祭坛之前,要洗手洗脚,免得死亡;并且这要作他们永远的定例(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亚伦在穿圣衣,或供职的衣服之前要洗身(利未记16:4, 24)。要用除罪水弹在利未人身上,以洁净他们;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从而洁净自己(民数记8:6-7)。凡吃洁净动物的尸体,或被撕裂的尸体的,都要用水洗衣洗澡;他若不洗澡洗身,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利未记17:15-16)。凡摸了患漏症人的床,或坐那人所坐器皿的,或凡摸那人身体的,都要用水洗衣洗澡,并且必不洁净到晚上(利未记15:5-7, 10-12等)。那放走公山羊归与阿撒泻勒的人要洗身(利未记16:26)。当一个麻风病人洁净时,他要洗衣服,剃去他所有的头发,用水洗自己,就会洁净(利未记14:8-9)。甚至不洁之人摸过的器皿本身也变得不洁,要放在水中,并且必不洁净到晚上(利未记11:32)。从这一切律法可以看出,没有人通过洗礼的仪式而在内在事物上变得洁净或纯洁;相反,洗只是因上述原因而代表纯洁或属灵的洁净。主在马太福音(15:1-20)和马可福音(7:1-23)非常明确地教导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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