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3069

3069.“让我喝点

3069.“让我喝点水”表示由此而来的在真理上的教导。这从“喝”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接受教导。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喝”;在论述信之良善和真理的地方,“喝”都表示学习或被教导信之良善和真理,并接受它们。如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衰残,心中欢乐的尽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不得饮酒唱歌”表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来接受教导,也没有获得由此而来的任何快乐;“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厌恶。同一先知书:
像口渴的人在作梦,看哪,他在喝水;他醒了,看哪,仍觉疲乏,他的灵魂仍渴慕着。(以赛亚书29:8)
“口渴”表示渴望被教导,或说想要学习;“喝”表示接受教导,不过是在毫无价值的事上接受教导。
耶利米哀歌:
我们喝水要付银子,我们的木柴也付代价而来。(耶利米哀歌5:4)
“喝水要付银子”表示不是白白地接受教导,以及将真理归于人的自我。真理是免费的礼物,或白白得来的,因而并非来自人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宣称的: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以赛亚书55:1)
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此处“喝”表示被教导并接受。路加福音:
他们要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但主却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此处“在主面前吃过喝过”表示基于取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教导并传讲信之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你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所表示的。然而,这些人如此行是出于自己,为了自己的声望和利益,因而不是出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因此,他们虽拥有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过着邪恶的生活,故经上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
在同一福音书,耶稣对门徒说:
叫你们在我的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谁都能明显看出,他们不是真的在主的国里吃喝,那里也没有什么筵席;因此,“在主的国里,在祂的席上吃喝”表示其它某种东西,也就是说,表示享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话也是如此: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它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喝”表示在真理上给予生动教导,并赋予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主说:
不要为灵魂(或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马太福音6:25, 31; 路加福音12:29)
这些话表示属灵事物,即:就信的一切事物而言,良善和真理被主赋予。约翰福音:
耶稣对撒玛利亚的妇人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7-14)
“喝”明显表示被教导并接受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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