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2966

2966.“四百舍客

2966.“四百舍客勒银子”表示救赎的价值,如前所示(2959节)。但现在需要定义救赎的价值。救赎只属于主,救赎的价值也是。然而,人对救赎的接受也被称为救赎的价值,因为人里面的救赎价值取决于他对救赎的接受程度。救赎的价值是主通过最严厉的试探所获得的功德和公义,主通过这些试探使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并凭自己的能力如此行。祂通过将它们合一拯救了人类,尤其拯救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主通过最严厉的试探变成公义(参看1813, 2025-2027节);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参看1725, 1729, 1733, 1737, 1813, 2083节);祂凭自己的能力如此行(参看1616, 1921, 2025, 2026, 2083, 2500, 2523, 2632节);祂通过两者的合一拯救了人类,尤其拯救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661, 2716节)。这些就是“救赎的价值”所表示的事。
人对救赎的接受也被称为救赎的价值,因为人里面的这个价值取决他的接受程度,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正是主的神性构成人里面的教会。因为凡不是主自己的东西都不被视为教会,或说教会只听从主自己的东西;正是爱与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构成那被称为教会的东西。众所周知,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一切真理也都来自祂。来自人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人里面的救赎价值取决于他的接受程度。
犹太人将主的救赎估价如此之低,以至于把它看得几乎一文不值,这就是为何撒迦利亚书上说:
我对他们说,若在你们眼里为好,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他们就称了三十锭银子,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对我说,把它丢给窑户,就是他们对我所估定的好价钱。(撒迦利亚书11:12-13)
马太福音:
他们拿了三十锭银子,就是他们从以色列人那里所买被估定之人的价钱,给了那银子,去买窑匠的田地,照主吩咐我的。(马太福音27:9-10)
“三十”表示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什么都不是(参看2276节)。因此,这段经文的意思是,犹太人根本不看重主的功德或救赎,视之为毫无价值。而另一方面,对那些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人来说,“四十”表示救赎的价值,“四百”表示处于更高程度的救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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