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2520.“他说,主啊,连公义的民族你也要杀害吗”表示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会被除灭吗?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良善(参看1259, 1260, 1416节)。由于“公义的民族”论及亚比米勒的民族,而“亚比米勒”表示信之教义,所以“公义的民族”在此表示良善和真理,因为教义教导这两者。
显而易见,这些话是出于对全人类的情感或爱的热情来说的,或说这些话反映了对全人类的情感或爱的热情。甚至当主还没有脱去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人性时,这爱就指导祂的思维。尽管主从神性感知到,信之教义只来自一个属天源头,但祂仍想满足人类的需求。由于人类不接受任何东西,除非能在自己的理性心智或理性思维中对这种东西形成某种观念,所以经上说“连公义的民族你也要杀害吗”,意思是,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会被除灭吗?人不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他能在他的理性心智或理性思维中对它形成某种观念,这一点从人对神性奥秘所怀有的想法明显看出来。源于世俗事物或类似世俗事物的东西的一些观念总是粘附在这些想法上;它们通过这些观念被保留在记忆中,并在思考的时候重现。因为没有源于世俗事物的某种观念,人就不能进行思考。因此,来自一个神性源头的真理若赤裸裸地呈现出来,就永远不会被接受,因为它们完全超出人的理解范畴,因此完全超出他的信仰;对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来说,尤其如此。
以下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神性本身只能住在神性中,因而只能住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中,并通过祂的人身或人性而与人同在。如果请教理性,理性会说,神性本身能住在任何人的人性中。再说,任何事物若不来自主,因而来自那为一的神性,都不神圣。如果请教理性,理性会说,神圣之物也可以来自其它源头。
又:人不从自己活着、行善、相信真理,甚至不从自己思考。相反,良善和真理来自主,而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此外,就连地狱,确切地说,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不从自己思考,而是和世人一样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如果请教理性,理性会拒绝这一切观念,因为它不明白。它同样会拒绝以下观念:没有人会因他所行的良善和所教导的真理而得赏赐或回报;外在之物无关紧要,只有内在之物是重要的,或说外在之物毫无贡献,只有内在之物才能成就事情;重要的是,行善时有多少对良善的情感,教导真理时有多少来自良善的对真理的情感,做这些事有多少是为了自己。这样的例子我还能举出上千个。
正因人类理性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圣言照着人的理解能力,以及他固有的性情来说话。这解释了为何圣言的内义不同于它的字义。这一点从旧约圣言很清楚地看出来,旧约中的绝大多数事物是照着生活在那些时代的人的理解能力和固有的性情来写的。这解释了为何关于死后生活,永恒救赎和内在人,经上说得如此之少,几乎什么也没说。因为那时,有教会存在于其中的犹太和以色列人具有这种性质:如果这些事向他们披露了,他们不仅不明白,还会加以嘲笑。如果向他们披露,弥赛亚或基督要来永远拯救他们的灵魂,情况也一样:他们也会把它当作无关紧要的事而加以弃绝,这也可从现在这个民族明显看出来。即便是现在,如果你向他们提内在之物或属灵之物,或告诉他们,弥赛亚不会是世上最大的君王,他们也会嘲笑。
这就是为何主有时像先知那样说话,其余的话则用比喻来说,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所说的:
耶稣说,我用比喻对他们讲话,是因为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看见的人”和“听见的人”是指教会中那些虽看见、听见,却仍不明白的人。约翰福音: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 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他们“回转过来”并得“医治”暗示,他们后来仍会弃绝祂的话,从而亵渎它们,而亵渎必带来永恒的诅咒(参看301-303, 582,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节)。然而,主在许多地方披露了圣言的内层事物,但仅为智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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