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2276.“假若在那里找到三十个呢”表示些许争战,这从数字“三十”的含义清楚可知。“三十”之所以表示些许争战,因而表示少量争战,是因为这个数字是“五”与“六”的乘积,“五”表示一点或少量,“六”表示劳碌或争战,如第一卷所示(649, 720, 737, 900, 1709节)。
因此,无论在圣言的哪个地方读到这个数字,它都表示相对少量的东西,如撒迦利亚书:
我对他们说,若在你们眼里为好,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他们就称了三十锭银子,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对我说,把它丢给窑户,就是他们对我所估定的好价钱。我就取这三十锭银子,在耶和华的家中丢给窑户了。(撒迦利亚书11:12-13)
这表示他们将主的功德,以及祂所提供的救赎和救恩估价如此之少。“窑户”表示改造和重生。
这解释了为何马太福音也提到三十锭银子:
他们拿了三十锭银子,就是他们从以色列人那里所买被估定之人的价钱,给了那银子,去买窑匠的田地,照主吩咐我的。(马太福音27:9-10)
这些话清楚表明,“三十”在此表示被估定的少量价钱。被认为没有多大价值的仆人,值三十舍客勒,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牛若抵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本章(21:20-21)表明一个奴仆被估价何等之少。“奴仆”在内义上表示劳碌。
利未人之所以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民数记4:3, 23, 30, 35, 39, 43)被召来履行职责(这被描述为一个人“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是因为“三十”表示那些身为新手的人,因而表示那些还不能执行大量按灵义来理解的兵役之人。
其它圣言经文也提到数字“三十”。例如,他们要把十分之三的素祭与公牛一同献上(民数记15:9),这是因为公牛这个祭牲代表属世良善,如前所示(2180节);属世良善与公绵羊这个祭牲所代表的属灵良善相比,只是少许,与羔羊这个祭牲所代表的属天良善相比则更少;与这些祭牲一同献上的,还有按十分之几的不同比率所调和的素祭,这明显可见于民数记15:4-6,以及 28:12-13, 20-21, 28-29; 29:3-4, 9-10, 14-15。十分之几的不同比率或不同份额若不涉及天堂的奥秘,永远不会被如此命令。
在马可福音,“三十”也表示一点或少量:
落到好土里的种子就发生长大,结出果实,有的结三十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一百倍。(马可福音4:8)
此处“三十”表示产出一点,或少量产出,以及一点劳碌,或付出很少努力。这些数字若不包含它们所表示的事物在里面,就不会被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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