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2165

2165.“我再拿点

2165.“我再拿点饼来”表示附着于它(即某种属世事物)的某种天上事物。这从“饼”的含义清楚可知,“饼”(经上或译为粮,食物,饭等)是指属天之物,如前面所解释的(276, 680-681, 1798节)。“饼”在此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物,是因为“饼”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食物,因而在内义上表示天上的一切食物。至于天上的食物是什么,这在第一卷已经阐述(56-58, 680-681, 1480, 1695节)。“饼”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食物,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论到约瑟,我们读到:
约瑟对管家的说,把这些人(即他的兄弟们)带到家里,需要宰杀的就宰杀,预备筵席。后来,等一切预备好了,他们就会吃,他说,摆饭吧。(创世记43:16, 31)
这些话的意思是,他们要预备筵席;因此,“饭”是指各种食物。关于叶忒罗,我们读到:
亚伦和以色列的众长老都来了,与摩西的岳父在神面前吃饭。(出埃及记18:12)
此处“饭”也是指各种食物。关于玛挪亚,士师记上说:
玛挪亚对耶和华的使者说,求你容我们款留你,好在你面前预备一只山羊羔。耶和华的使者对玛挪亚说,你虽然款留我,我却不吃你的食物。(士师记13:15-16)
此处“食物”是指一只山羊羔。当约拿单吃了蜂房时,百姓告诉他,扫罗叫百姓严严地起誓说:
今日吃食物的人必受咒诅。(撒母耳记上14:27-28)
此处“食物”是指所有食物。另一处论到扫罗:
当扫罗坐下来吃饭时,他对约拿单说,耶西的儿子为何昨日、今日没有来吃饭呢?(撒母耳记上20:24, 27)
来吃饭是指来坐席,席上有各种食物。关于大卫,我们读到,他对约拿单的儿子米非波设说:
你可以常在我席上吃饭。(撒母耳记下9:7,10)
论到以未米罗达也是如此,他说:
犹大王约雅斤尽他活着的日子常在他面前吃饭。(列王纪下25:29)
论到所罗门,经上也说:
所罗门每天的食物是细面三十歌珥,粗面六十歌珥,肥牛十头,草场的牛二十头,羊一百只,还有雄鹿、野母山羊、羚羊和肥禽。(列王纪上4:22-23)
此处“食物”明显是指所列举的这一切事物。
“饼”(经上或译为粮,食物,饭等)因是指总体上的各种食物,故在内义上表示被称为天上食物的一切,这从燔祭和祭物看得更清楚;燔祭和祭物是由羔羊、绵羊、母山羊、山羊羔、公山羊、母牛、公牛制成的;一言以蔽之,它们被称作献给耶和华为火祭的食物,这从摩西五经的经文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各种祭物;论到这些祭物,经上说: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作火祭,作安息的气味。(利未记3:11, 16)
这一切祭物和燔祭都是被如此称呼的。又:
亚伦的子孙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他们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属亚伦之种的人,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利未记21:6, 8, 17, 21)
此处祭物和燔祭也是指“食物”,它们在利未记22:25同样如此。又: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的食物,作安息气味的火祭,你们要按指定时间献给我。(民数记28:2)
此处“食物”也是指这一章所列出的一切祭物。玛拉基书:
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玛拉基书1:7)
这也论及祭物。他们所吃献祭的圣物也被称为“食物”,这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摸了不洁之物的,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利未记22:6-7)
在犹太教会,燔祭和祭物只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并每个人里面的主国度或教会的天上事物,以及总体上构成爱和仁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事物是天上之物。另外,每一种祭物都代表某种特定事物。在那个时代,所有祭物都被称为“食物”;因此,当祭物被废除,其它事物取代它们服务于外在敬拜时,经上就吩咐用饼和酒。
由此可见(圣餐中的)“饼”表示什么,即表示祭物所代表的一切事物,因而在内义上表示主自己。“饼”因表示主自己,故表示对全人类的爱本身和属于爱的一切,还表示人回应给主和邻舍的爱。因此,“饼(经上或译粮、食物等,意思都一样)”表示一切属天事物;同样,“酒”表示一切属灵事物,如主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所明确教导的:
他们说,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所写,祂从天上赐下食物来给他们吃。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是摩西把那从天上来的食物赐给你们,乃是我父把天上来的真食物赐给你们。因为神的食物,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他们对祂说,主啊,常将这食物赐给我们。耶稣对他们说,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1-35)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47-51)
这“粮或食物”因指主,故存在于属于主的爱之属天事物里面,因为主是属天本身。祂是爱本身,也就是怜悯本身。正因如此,“粮或食物”也表示一切属天之物,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一切爱和仁,因为这些来自主。因此,那些没有爱和仁的人没有主在他们里面,因而不会被赐予“粮或食物”在内义上所表示的良善和幸福。经上之所以规定(爱和仁的)这种外在象征,是因为人类绝大部分的敬拜是外在的。因此,没有某种外在象征,他们就几乎没有任何神圣之物。所以当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时,他们仍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在之物,尽管他们不知道这爱和仁构成敬拜的内核。因此,他们以外在敬拜确认“粮或食物”所表示的各种良善。
在先知书中,爱的属天事物也由“粮或食物”来表示(如以赛亚书3:1, 7; 30:23; 33:15, 16; 55:2; 58:7, 8; 耶利米哀歌5:9; 以西结书4:16, 17; 5:16; 14:13; 阿摩司书4:6; 8:11; 诗篇105:16);同样由(在利未记24:5-9; 出埃及记25:30; 40:23; 民数记4:7; 列王纪上7:48提到的)桌子上的“脸饼(即陈设饼)”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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