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序 言
2135.前一章末尾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并说明了它是指什么,即:它不是指这个世界的毁灭,而是指教会的末期。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主说,祂要“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有能力,有大荣耀”(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3:26; 路加福音21:27)。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但它的含义已经透露给我,它仅仅是指圣言的字义;“能力和荣耀”是指圣言的内义,因为圣言的内义拥有荣耀在里面,凡在内义中的事物都涉及主和祂的国度(参看第一卷,1769-1772节)。
当主在荣耀中向彼得、雅各、约翰显现时,遮盖他们的云彩也有类似含义;对此,路加福音上说:
有声音(voice)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声音(voice)过了,只见耶稣独在。(路加福音9:35-36)
在那里与主说话的“摩西和以利亚”代表旧约圣言,也被称为“摩西和先知”(“摩西”代表他的书和其它历史书,“先知以利亚”代表所有先知书)。但“彼得、雅各和约翰”,跟福音书中提到他们的其它所有地方一样,代表信、仁和仁之良善。唯独他们在场表示除了那些处于信和信之仁,以及仁之良善的人外,其他人都不能看见主的荣耀,主的荣耀就在祂的圣言中。其他人的确能够看见,却看不见,因为他们不信。这就是上述两段经文的内义。在先知书的各个地方,“云”都表示圣言的文字,“荣耀”表示圣言的生命。
前面早已频繁阐述并在逐字逐句的解释中说明了圣言内义的性质和品质。在主的时代,最不相信圣言有关于主的任何记载的,就是那些精通律法的人。如今,精通律法的人固然知道,但恐怕他们最不相信除了字面上的荣耀外,圣言还有何荣耀可言;而事实上,文字是含有荣耀在里面的云。
第十八章
我们可以用一种特殊的方式从本章看出圣言的内义是何性质,以及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天使是如何感知它的。根据字面上的历史意义,我们只能这样来理解:耶和华以三个人的形式向亚伯拉罕显现;撒拉、亚伯拉罕和他的仆人为他们预备食物,即:细面哈拉饼、牛犊,以及奶油和牛奶。尽管这些事都是真实历史,描述了实际发生的事,但天使们仍不会以任何这种历史方式来感知它们;相反,他们完全撇开文字,抽象地感知这些描述所代表和表示的事物;也就是说,照着概览所给出的解释来感知它们。因此,天使感知到的,不是本章所讲述的历史事件,而是在主的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完美合一之前,在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祂的感知状态和那时与神性的交流,这种状态也是主以这些话所论及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天使将此处提到的各种食物只感知为属天和属灵的良善,本章详细解释了这些良善。此外,后来论到撒拉明年指定时候所生儿子的话,天使只感知为主的人身理性或人类理性会变成神性。最后,亚伯拉罕与耶和华所说关于推翻所多玛和蛾摩拉的话,他们只感知为主为人类的求情。他们将数字五十、四十五、四十、三十、二十、十感知为祂为那些真理要与良善联结,并且要通过试探和争战,或通过其它状态而拥有良善之人的求情。他们对圣言中其它一切事物的感知也是如此,这从所给出的逐字逐句的解释看得更清楚;那里说明,类似事物就体现在圣言中的每个词里面,无论在历史部分还是在预言部分。
这样一种内义在圣言中无处不在,而内义唯独论述主、祂在天上的国和祂在地上的教会,尤其论述每个人,因而论述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谁都能从福音书从旧约中引用的经文清楚看出这一点,如马太福音: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马太福音22:44; 对比诗篇110: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无法从所引用(如在诗篇中所找到的)经文的字义看出来;然而,所表示的是主,而不是其他人,此处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同一福音书:
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领袖中决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领袖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马太福音2:6; 对比弥迦书5:2)
那些像犹太人一样局限于字义的人的确根据这段经文知道主要在那里出生;但他们因正在等候一个领袖和君王来领他们回迦南地,所以就从字面上解释此处这些话。也就是说,他们将“犹大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以色列”理解为以色列,尽管他们不知道现在的以色列在哪里;将“领袖”仍理解为他们的弥赛亚。而事实上,“犹大”和“以色列”表示其它事物,即:“犹大”表示属天人,“以色列”表示属灵人,无论在天上的还是在地上的;“领袖”则表示主。
又:
在拉玛听见了声音,悲痛、呼喊和号啕大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马太福音2:18; 对比耶利米书31:15)
那些局限于字义的人绝不可能从中获得系这些话的内义的那层含义。然而,这内义的存在从福音书本身就能明显看出来。同一福音书:
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马太福音2:15; 对比何西阿书11:1)
在何西阿书,经上说:
以色列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爱他,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他们呼叫他们,所以从他们面前离开。我教导以法莲行走。(何西阿书11:1-3)
那些不知道内义的存在之人只知道此处所指的,是进入埃及时的雅各和出埃及时的他的后代,“以法莲”是指以法莲支派,因而是指出现在圣言历史中的那些事物。尽管如此,从福音书的圣言明显看出,他们表示主。至于每个细节都表示什么,这是绝无可能得知的,除非通过内义把它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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