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2027.“随从你的种”表示祂要把它们赐给那些信祂的人。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信(参看1025, 1447, 1610节),事实上,是指仁之信(参看379, 389, 654, 724, 809, 916, 1017, 1162, 1176, 1258节)。那些将功德置于其生活行为的人都没有仁之信,因而不是此处所说的“种”,因为他们在这样做时想因自己的公义,而非主的公义得救。他们缺乏仁之信,也就是缺乏仁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把自己摆在他人之前,因而关注自己,而不是关注他人,除非他人服侍自己。他们要么蔑视、要么憎恨那些不愿服侍自己的人。因此,他们通过自我之爱而与同伴分道扬镳,永远不会走到一起,以这种方式摧毁天堂的东西,即相爱,而相爱是天堂的支柱。因为天堂本身,以及它的整个良好友谊与和谐一致都在相爱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在来世,凡破坏和谐一致的东西都反对天堂本身的秩序,从而促使整体毁灭。这就是那些将功德置于其生活行为,声称公义是自己的之人的性质。
来世有很多这样的人。有时,他们的脸发光,就像小火把;但这是因为自我称义所产生的幻火;事实上,他们是冰冷的。有时,人们会看见他们到处奔跑,试图从圣言字义来证明自我功德,因为他们憎恨属于内义的真理(1877节)。他们的气场是关注自我的气场,因而毁灭所有不视自我为某种神明的观念。从许多这样的人一起发出的气场具有如此的破坏性,以至于那里只有敌意和对立,因为当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渴望,即渴望被服侍时,他会从心里杀害其余的人。
其中一些人就在那些声称自己在主的葡萄园里劳碌的人当中;而与此同时,他们不断把心思转向如何增进自己的名声、荣耀和高位,甚至物质利益,直到想在天堂成为最大的,事实上被天使服侍。与自己相比,他们从心里蔑视他人,因此不是充满天堂所在的任何相爱,而是充满自我之爱;他们将天堂置于自我之爱,因为他们不知道天堂是什么。关于这些人,可参看前文(450-452, 1594, 1679节)。他们就属于那些想成为在前的,却成了在后的之人(马太福音19:30; 20:16; 马可福音10:31)。他们也是那些声称奉主的名说预言,行许多异能的人,但主却对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7:22-23)。
那些出于单纯的心以为自己赚得天堂,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则截然不同;这些人没有被自我之爱迷惑,因此与自己相比,没有蔑视他人。他们将赚得天堂视为一种应许,很容易承认这是出于主的怜悯,因为这种承认是仁爱生活的自然结果,仁爱本身热爱一切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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