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2009

2009.“你的名不

2009.“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表示人身或人性,“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表示祂要披上神性,这从“名”、“亚伯兰”和之后的“亚伯拉罕”的含义清楚可知。当圣言说“你的名要叫”时,它表示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质或品质将是什么样,这从第一卷的引用清楚可知(144, 145, 1754节)。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一个名字就包含在那人里面整体上的一切。因为天堂不关注任何人的名字;相反,当按名提到任何人,或提到一个名字时,对这个人的性质,也就是属于他、与他有关并在他里面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映入脑海。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圣言引用进一步证实性的经文,如摩西五经中的赐福: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把我的名传给以色列人。(民数记6:24-27)
由此明显可知,“名”和“把耶和华的名传给以色列人”表示什么,即:耶和华赐福、保护、光照、施怜悯、赐平安,这就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
十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申命记5:11)
此处“妄称神的名”并非表示祂的名字,而是表示来自祂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而表示属于对祂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事物都不可轻看,更不可被秽物亵渎和玷污。在主祷文: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加福音11:2)
此处“名”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因为这些是神的,或主的,并且来自祂。由于这些是神圣的,所以当它们被视为神圣时,主的国就降临,祂的旨意则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名”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新旧约圣言中提到“名”的所有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将祂所行的传扬在万民中,提说祂的名被尊崇。(以赛亚书12:4)
此处“求告耶和华的名”并“提说祂的名被尊崇”根本不是指使这个名字本身成为敬拜的对象,或认为求告耶和华就是单单叫祂的名字,而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因而认识源于祂的每一个事物。同一先知书:
因此,你们要在乌陵尊崇耶和华,在众海岛尊崇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此处“在乌陵尊崇耶和华”是指基于爱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爱来尊崇祂;“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是指基于信的神圣事物,或神圣的信来尊崇祂。
又:
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专要倚靠你,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13)
又:
我要从北方兴起一人,他必到来;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此处“提耶和华的名”和“求告祂的名”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来敬拜。从北方来的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不知道耶和华名的人;但当他们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崇拜某个神为宇宙的创造者时,就是“求告祂的名”,因为“求告耶和华的名”在于敬拜及其性质或品质,而不在于这个名。主也与外邦人同在(可参看932, 1032, 1059节)。
同一先知书:
列族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2)
“你必得新名的称呼”表示变成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被新造或重生,因而成为这种人。弥迦书: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永永远远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奉己神的名而行”明显表示亵渎的敬拜,而“奉耶和华的名而行”表示真正的敬拜。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此处“名”表示敬拜,而非名字;这种敬拜是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祂愿意人们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崇拜祂。
摩西五经: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各支派中选择一个地方,为在那里立祂的名,使祂的名住在那里;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要奉到那地方。(申命记12:5, 11, 14; 16:2, 6, 11)
此处“立祂的名”和“使祂的名住在那里”表示敬拜,而非名字,因而表示耶和华或主的性质或品质,我们要为了这性质或品质而敬拜耶和华或主。祂的性质或品质在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耶和华的名住在”那些处于这良善和真理,或说共享这些品质的人里面。耶利米书:
你们可以到示罗我的地方去,就是我起先使我的名居住所在之处。(耶利米书7:12)
此处“名”同样表示敬拜,由此表示关于真信的教义。谁都能清楚看出,耶和华不与仅仅知道并使用祂名的人同住,因为没有对祂的性质或品质的任何概念、知识或信仰,唯独祂的名字只是一个词而已。由此明显可知,“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
摩西五经:
那时,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10:8)
此处“奉耶和华的名祝福”不是通过这个名字祝福,而是通过前面所说的属于耶和华名的事物或品质祝福。耶利米书:
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
此处“名”表示公义,也就是这些话所论及的主的性质或品质。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这些话也论及主;“就提祂的名”是指关于祂的性质或品质的教导。
“名”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在启示录看得更清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5, 12)
此处很明显,“名字”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性质或品质;“生命册上的名”不是指别的东西;“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将神和城的名,并新名,都写在他上面”也表示性质或品质。这同样适用于经上在别处所说的记在生命册和天上的名字(启示录13:8; 17:8; 路加福音10:20)。
在天堂,人们只通过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认识彼此,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在字义上以名字来表述。对此,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在世上,无论提到谁的名字,呈现在听者观念中的,是这个人的性质、品质或性格;他凭这种性质、品质或性格而被认识,并有别于其他人。在来世,尤其在天使当中,这些观念会保留下来,而名字则消失。这就是为何“名”在内义上表示性质或品质,或对该性质或品质的认识。又:
骑在白马上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2-13)
此处经上公开说,“祂的名”就是神的圣言,因而是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性质或品质。
“耶和华的名”是指认识祂的性质或品质,也就是说,祂是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公义的父啊,我已经认识你了,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因为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5-26)
“神的名”或“主的名”是指关于爱和仁的一切信之教义,由“信祂的名”来表示,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诫命。(约翰福音14:13-15)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我将这些事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约翰福音15:16-17)
马太福音: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奉主的名聚会”的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爱和仁的信之教义,因而拥有爱和仁的人。
同一福音书: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马可福音13:13)
此处“为我的名”明显表示为祂的教义。
名字本身没有任何用处,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意味着仁和信的一切,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认为敬拜只在于一个名字的人,如奉耶和华之名的犹太人,奉主名的基督徒,不会因此而比别人更有价值,因为名字并不重要,毫无用处。但当他们的品性合乎主的吩咐时,他们就更有价值了,或说重要的是成为主所吩咐成为的那种人,因为这就是“信祂名”。此外,说只有奉主的名才会有救赎,意思是说,救赎只在于相爱,而不在于其它任何教义;相爱才是信的真正教义;因此,救赎只在于主,因为一切爱和由爱产生的一切信唯独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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