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988.“亚伯兰是个九十九岁的人”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这从“九”或“九十九”的含义清楚可知,只需想一想九比十少一,或九十九比一百少一,因为当给亚伯兰生以撒时,亚伯兰一百岁了。圣言内义的性质尤其从出现在圣言中的数字,就像从名字那样清楚看出来。凡圣言提到的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和名字一样,因为凡没有神性,也就是没有内义在里面的事物都不存在于圣言中。至于内义距离字义何等遥远,这尤其从数字和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天堂,他们不关注任何名字和数字,只关注它们所表示的事物。例如,每当数字“七”出现时,天使的脑海里立刻出现神圣的概念,而不是数字七,因为“七”基于以下事实而表示神圣,即:属天人是“第七日”或“安息日”,因而是主的“安息”(84-87, 395, 433, 716, 881节)。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数字,如数字十二。每当“十二”出现时,对属于信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涌入天使的脑海,因为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就表示属于信的一切事物(577节)。在圣言中,数字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在第一卷已经说明(482, 487, 488, 493, 575, 647, 648, 755, 813, 893节)。
数字“九十九”也一样。这个数字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这从“一百岁”的含义清楚看出来,“一百岁”是给亚伯兰生以撒时亚伯兰的年龄,因为以撒代表并表示与主的内在人,也就是与神性结合的主的理性人。在圣言中,“一百”和“十”所表相同,因为一百是十与十的乘积,而“十”表示余剩,如第一卷所示(576节)。至于人里面的余剩是什么,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1, 660, 1050节),以及主里面的余剩是什么(参看1906节)。这些奥秘无法进一步解释,不过,一旦明白余剩是什么(因为如今余剩不为人知),谁都能就这个主题形成一个结论,只要知道,对主来说,余剩是指祂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的神性良善,祂通过这神性良善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
由此可见“九十九”表示什么。这个数字因在一百之前,或比一百少一,故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对主来说,最初理性由以实玛利来代表;该理性的性质在前面足以充分说明(16章;1911, 1936, 1948-1951, 1964节)。但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下文清楚可知(2632, 2658节)。谁都能看出某个奥秘体现在以下情况中,即:亚伯兰在迦南地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到现在是二十四年,也就是说,以实玛利出生前十年和出生后十三年),而他的妻子撒莱一 直没有给他生出一个儿子;这时,他首先得到应许:等他年满九十九岁的时候就赐给他一个儿子,当这个儿子出生时,他就一百岁了。这个奥秘是,通过这些经历,他可以代表主的神性本质与其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事实上,代表祂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与其理性人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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