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947.“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表示因为它正在服从。这从前面(1937节)关于“服并苦待自己”的论述清楚可知,大意是:“服并苦待自己”表示服从内在人的掌控权,那里论述了这种服从,并说明服从就在于自我强迫;还说明,自我强迫含有自由,也就是意愿和自发的元素在里面,并且自我强迫不同于被强迫。那里也说明,没有这种自由,也就是自发性或意愿,人绝无可能被改造并获得任何天堂的自我;还说明,试探期间的自由比试探之外的更多,尽管表面上看,情况似乎相反。事实上,那时,这自由会随着邪恶和虚假的攻击而更加强大,并被主强化,以便天堂的自我能被赋予此人。因此,当我们经历试探时,主与我们的同在更加亲密。那里进一步说明,主从不强迫任何人。凡被强迫思想真理并实行良善的人都不会被改造,反而更加思想虚假和意愿邪恶。所有强迫都有这种后果,我们可从生活中的经验教训清楚看出这一点,并从中知道两件事:第一,人的良心拒绝被强迫;第二,我们追求被禁止的事。此外,每个人都渴望从非自由走向自由,因为这是他的生命。
由此明显可知,主绝不悦纳凡不出于自由,也就是说,不出于自发或意愿所行的一切。因为当有人出于不自由敬拜主时,他就是出于不是自己的东西来敬拜。在这种情况下,是外在或外壳在行动,确切地说被迫行动;而内在要么不存在或消极被动,要么排斥、抵触,甚至大声反对它。当人正在重生时,他出于主所赋予他的自由强迫自己,并谦卑下来,甚至苦待他的理性,好叫这理性可以服从,他由此获得天堂的自我。以后这自我会被主逐渐完善,变得越来越自由,以至于变成对良善和源于该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并享有快乐。这情感和快乐里面就有诸如天使所体验的那种幸福。这就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论到的自由:
真理会使你们自由。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2, 36)
那些没有良心的人完全不知道这自由的性质,因为他们认为自由在于随心所欲、毫无忌惮地思想和谈论虚假,并意愿和实行邪恶,而不是去控制、挫败这些欲望,更不用说苦待它们了。然而,这完全是自由的反面,如主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隶。(约翰福音8:34)
这种奴隶般的自由是他们从与他们同在的地狱灵那里获得的,这些地狱灵把它注入他们。当地狱灵的生命占据他们时,这些灵人的爱和欲望也会占据他们;因为一种不洁和极其恶心的粪便样的快乐吹在他们身上,并且当他们可以说被激流冲走时,就自以为处在自由之中;但这是地狱的自由。地狱的自由和天堂的自由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意味着死亡,并把他们拖下地狱;而后者,即天堂的自由,则恢复生机,并把他们提上天堂。
一切真正的内在敬拜都出于自由,无一出于强迫。敬拜若不出于自由,就不是内在敬拜,这一点从圣言,如从祭祀明显看出来,即:甘心祭、还愿祭、平安祭、感恩祭;它们都被称为供物和祭品(民数记15:3等;申命记12:6; 16:10-11; 23:23-24等提到)。诗篇:
我要把甘心祭献给你;耶和华啊,我要称赞你的名,这名本为美好。(诗篇54:8)
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提到的百姓为制造帐幕和圣衣而送来的供物或捐赠物明显看出来:
你对以色列人说,叫他们为我收下提献物,凡甘心乐意的人,你们就可以收下我的提献物。(出埃及记25:2)
又:
凡心里乐意的,可以拿耶和华的供物来。(出埃及记35:5)
此外,(如前所述,出于自由)使理性人谦卑下来,或苦待它也由在神圣的日子,灵魂所经历的苦待(affliction)来代表,如摩西五经所吩咐的:
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每逢七月,就是这月的初十,你们要苦待自己的灵魂。(利未记16:29)
又:
七月十日是赎罪日,你们要有圣会,并要苦待自己的灵魂。当这日,凡不苦待自己的灵魂,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23:27,29)
这就是为何没有酵母的无酵饼被称为困苦饼(bread of affliction;申命记16:2-3)。诗篇如此论及“苦待”: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棚?谁能住在你的圣山?就是行走正直、作事公义的人;他发誓苦待自己,也不更改。(诗篇15:1-2, 4)
“苦待”是指控制并征服从外在人中升上来进入理性人的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因此,“苦待”并不意味着把自己拖入贫困和痛苦,或放弃一切肉体的享受,因为这样做并不能驯服或征服邪恶。而且这样做有时甚至会唤醒另一种邪恶,即:因这种放弃而渴望获得功德,或说因这种放弃而产生的功德感;更重要的是,人的自由会受到损害,而自由是唯一能播种信之良善和真理的土地。“苦待”也表示试探(参看184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