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861.“看哪,有冒烟的火炉”表示最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表示恶欲的灼热。这从“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的含义清楚可知:“冒烟的火炉”是指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是指恶欲的灼热。经上之所以说“冒烟的火炉”,是因为一个人,尤其一个教会成员,若拥有某种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不承认它,反而从心里否认它,甚至过着违背真理的生活,只会看似一个冒烟的“火炉”,他本人如同“火炉”,从他的仇恨中冒出的虚假则如同“烟”。产生这些虚假的恶欲则看似来自这种火炉的火把,这从来世的代表也明显看出来(从经历描述了这些代表,814, 1528节)。看似并变成这类事物的,正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的欲望,尤其当这些欲望与欺骗混在一起时。
在圣言中,“火炉”、“烟”和“火”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都是伪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口都说愚昧的话。因为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森林的丛薮中着起来,旋转上腾,成为浮烟。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烧火的燃料(直译为食物);无人顾惜弟兄。(以赛亚书9:17-19)
此处“火”表示仇恨,来自这火的“浮烟”表示这类虚假;“无人顾惜弟兄”描述了仇恨;因为这种人在天使看来,正如此处所描述的那样。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 31)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柱”表示虚假,“日头”表示仁,“月亮”表示信。
以赛亚书:
地土要变为燃烧的沥青;昼夜不熄,其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燃烧的沥青”表示可怕的恶欲,“烟气”表示虚假。
玛拉基书:
看哪,那日快到了,燃烧着像火炉!所有骄傲的和凡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用火点燃他们,不给他们留下根和枝。(玛拉基书4:1)
此处“燃烧的火炉”与前面所表相同;“根”表示仁,“枝”表示真理,它们将无一留下。
何西阿书:
以法莲因巴力犯罪;他必像禾场上被旋风吹去的糠秕,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1, 3)
“以法莲”表示一个变成这样的具有理解力的人。
以赛亚书:
强者必如麻丝屑,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1)
这表示那些爱自己,或也可说,仇恨邻舍的人将被自己的恶欲点燃、烧尽。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8:2, 18; 19:3)
又: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里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又: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些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又: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在启示录,经上同样说: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4, 15; 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恶欲,“烟”表示虚假,它们将在末期掌权。当约翰的内视或内眼被打开时,他就看见这些事物,正如它们在来世的样子。灵人和死后的灵魂也会看见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地狱之火是什么,它只是仇恨、报复和残忍,或也可说,自我之爱,因为这爱会变成这种可见的形式。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只要活在肉身,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当被天使仔细查看时,在他们眼里只会以这种方式显现;也就是说,他的仇恨看似火把,源于仇恨的虚假看似冒烟的火炉。
论到这火,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说: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路加福音3:9)
“好果子”表示仁爱,凡丧失仁爱的人就把自己“砍下来,丢在火里”。同一福音书: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此处意思一样。又: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此处意思一样。
他们被“丢在永火或火烧的地狱(Gehenna,希腊文:欣嫩子谷)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 马可福音9:43-49)具有相同的含义。路加福音:
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意思也一样。
那些不知道主国度的奥秘之人,会以为是主把恶人投入地狱,或丢在这种火里,这火是仇恨之火,如前所述。而真相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正是人自己,或魔鬼般的灵将自己丢下去。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主把他们丢下去,所以圣言照着表象,事实上照着感官错觉来表述这一点。这种表述对犹太人来说尤为必要,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与他们的感官一致,无论这些感官会犯多么大的错误。这就是为何字义,尤其预言部分的字义充满这类表象。
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早晨要施行公平,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要施行公平”是指说真理;“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是指行仁之良善;“火”表示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也就是活在仇恨的虚假之中的人的地狱惩罚。从字义上看,这种“火”和“烈怒”被归于耶和华;但从内义上看,情况正好相反。
同样,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它前面,火吞灭一切,它后面,火焰燃烧。(约珥书2:1, 3)
诗篇: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8-9)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把地和地的出产都烧灭掉,连山的根基也烧着。(申命记32:22)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它们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原因如前所述。在地狱,表象也是这样,即:似乎是耶和华或主做了这些事,但事实恰恰相反;是他们对自己做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就住在仇恨的火中。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多么容易陷入错觉。
当律法颁布时,百姓在西乃山上看到的“烟”和“火”也一样。因为耶和华或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和性情而向各人显现。在属天天使看来,祂就像太阳;在属灵天使看来,祂就像月亮;在所有善人看来,祂就像各种快乐、悦人的光;但在恶人看来,祂就像烟和吞灭的火。当律法颁布时,犹太人毫无仁爱;相反,爱自己和爱世界在他们当中掌权;因此,邪恶和虚假在他们里面完全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他们看来,主就像烟和火;而与此同时,祂在天使看来则像太阳和天堂之光。
主向犹太人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的秉性,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的荣耀住在西乃山上。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灭的火。(出埃及记24:16-17)
又: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同火炉的烟一般,整座山大大地震动。(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
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烧着,直冲天心;并有黑暗、密云、幽暗。耶和华从火中间对你们说话。(申命记4:11-12; 5:22)
又:
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上有火烧着的时候,都来就近我,说,现在我们何必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吞灭我们;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如果过着仇恨和它所产生的垃圾的生活之人真的看见主,情况是一样的。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从他的仇恨和这仇恨所产生的肮脏行为来看祂。这些东西就是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光线的接受者,它们会将这些光线转化为这种火、烟和幽暗。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冒烟的火炉”是什么,“烧着的火把”又是什么,就是在末期占据教会的最浓密的虚假和最肮脏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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