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1798

1798.“亚伯兰又

1798.“亚伯兰又说,你看,你没有给我种”表示没有教会的内在,也就是爱和信。这从“种”的含义,即爱和信(如前所述,255, 256, 1025节)和下文所解释的“继承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阐述和说明,爱和源于爱的信就是教会的内在。构成教会内在的信不是指其它信,而是指爱或仁之信,也就是源于爱或仁的信。
一般意义上的信是指教会所教导的一切。但与爱或仁分离的教义绝不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教义仅仅是存在于记忆中的知识,这种知识也存在于最坏的人当中,甚至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但源于仁或属于仁的教义的确构成教会的内在,因为这内在本质上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本身构成一切敬拜的内在,凡从仁之生命流出的教义也是如此;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属于信的教义。正是这种信形成教会的内在,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知道信的一切。你若愿意,只检查一下各种教义,看看它们教导了什么,是何性质。它们不都与仁,因而与源于仁的信有关吗?
仅以十诫为例。其中第一诫是你要敬拜主神;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敬拜主神,因为这种生活是他的生命。另一条诫命是你要守安息日;凡过着爱或仁之生活的人都在守神圣的安息日,因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天天敬拜主并荣耀祂更甜蜜的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则完全与仁爱有关;凡爱邻如己的人都对做伤害邻舍的事感到不寒而栗,更不用说杀他了。“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也是如此,因为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把自己的东西给他的邻舍,也不愿从邻舍那里拿走任何东西。“不可奸淫”这条诫命同样如此;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宁愿保护邻舍的妻子,以免有人对她造成这种巨大伤害,并视通奸为违背良心的罪行,就是诸如摧毁婚姻之爱及其责任的那种罪行。贪恋邻舍的东西也触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仁爱的本质就是想让其他人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获益,或说从自己和自己的东西中向他人意愿良善。所以这种人从不贪恋别人的东西。
包括在十诫当中的这些诫命是关于信的更外在的教义事物;拥有仁爱和仁爱生活的人不是靠死记硬背知道这些诫命,而是把它们存在心里,刻在灵魂上,因为诫命是他的仁爱、因而仁爱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铭刻在他上面的具有教义性质的其它事物,他同样只从仁爱知道它们,因为他照着公正的良心生活。他若不能充分理解或弄清公正或真理,仍会简单地,或以单纯的心去相信。他会认为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主就是这么说的。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会做错事,即便他所相信的本身不是真的,只是表面上是真的。
例如,人们可能相信主会发怒、惩罚、试探等等,也可能相信圣餐中的饼和酒具有某种灵义,或基督的肉和血以他们所能解释的某种方式真实存在。无论他们这样说还是那样说,都无关紧要(脚注:史威登堡暗指关于圣餐中真实存在的性质的长期争论,即饼和酒是否真的转化为基督的身体和血,一个以化质说而闻名的概念)。事实上,很少有人思考这个问题,即便思考,只要出于单纯的心,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一直被如此教导,然而仍过着仁爱的生活。当这些人听说饼和酒在内义上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爱和包含在这爱中的一切,以及人回给主和邻舍的爱时,他们立刻相信,欣然接受。而那些拥有教义,却缺乏仁爱的人不是这样;他们凡事争论,并谴责所有不按他们说的那样去说(他们称之为相信)的人。谁都能由此看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是教会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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