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568.“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属于内在属天事物的事物无法与以前的事物,也就是此处“罗得”所表示的事物在一起。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如前所述,“亚伯兰”代表主,在此代表祂的内在人;而“罗得”代表祂的外在人,在此代表将要与外在人分离的事物,内在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住在一起。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住在一起的,如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因为这些快乐和愉悦是内在人的良善及其喜乐和幸福的结果;当这些是结果时,它们就完全对应起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属于内在人,并不属于外在人。众所周知,结果不是结果的产物,而是有效原因的产物。以仁爱为例:从脸上散发出来的仁爱不是由脸产生的,而是由里面的仁爱产生的,是仁爱如此控制或形成脸,并产生这种效果的。或以纯真为例,小孩子的纯真表现在他们的表情、举止和彼此的玩耍上;但这纯真本质上并不属于他们的表情或举止,而是属于通过他们的灵魂从主流入的纯真;因此,纯真的表现是结果;其它一切情形也是如此。
由此明显可知,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同住和一致的。但它也有许多事物是不能与内在人同住或一致的;源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这种情况,因为由这些爱产生的一切事物都视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属于爱主和爱邻的属天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一致,因为属天事物视主为目的,也视祂的国度,以及属于祂及其国度的一切为目的。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目的向外或向下看,而爱主和爱邻的目的向内或向上看。由此明显可知,它们如此不一致,以至于无法在一起。
要知道是什么产生了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和一致,又是什么造成了不一致,只需反思占主导的目的,或也可说,占主导的爱;因为爱就是目的;凡被爱之物都被视为目的。这种反思将表明一个人的生命或生活到底是什么样,死后又是什么样,因为它来自目的,或也可说,来自他的主导爱;他的主导爱塑造了他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不是别的。与永生,也就是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这就是永生)不一致的东西若在肉身生活期间没有被移除,在来世必须被移除。如果它们无法被移除,那么这人注定永远不幸福。
现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外在人有与内在人一致的事物,也有不一致的事物;并且一致的事物无法与不一致的事物在一起;此外,外在人中一致的事物来自内在人,也就是通过内在人来自主;如洋溢着仁爱的脸,或仁爱的脸,又如小孩子的表情和举止中的纯真,如前所述。而不一致的事物则属于人和他的自我。由此可知这句话,即“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什么。从内义上说,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既然主是主题,那么祂的一切样式和形像也是主题,即祂的国度、教会,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里的每个人;正因如此,此处阐述了人里面的事物。在主凭自己的能力战胜邪恶,也就是魔鬼和地狱,从而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得属天,成为神性、耶和华之前,属于祂的这些事物就被视为与祂那时的状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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