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072.“喝醉了”表示他因此陷入错误。这从圣言中“醉酒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那些只相信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并为此探究信之秘密的人就被称为“醉酒之人”。因为他们通过经由感官所获得的记忆知识或哲学知识来探究这些秘密,所以人性使然,他们不可避免地由此陷入错误。人的思维完全是世俗、肉体和物质的,因为它是从世俗、肉体和物质的事物中生出的;这些事物始终粘附于思维,他的思维观念就建立在它们的基础上,并被其包围。因此,出于这类事物思考和推理神性事物,就会陷入错误和歪曲;以这种方式来获取信就像“骆驼穿过针眼”一样不可能。来自这个源头的错误和疯狂在圣言中被称为“醉酒”。更重要的是,在来世,凡推理信之真理并反对它们的灵魂或灵人都变得像醉酒的人,并且行动也像他们。关于他们,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就是否拥有仁之信而言,灵人彼此区别非常显著。那些拥有仁之信的人不会推理信之真理;相反,他们会立刻宣称事情就是这样,而且尽可能地通过感官证据、记忆或事实知识和理性分析来证实。可一旦有他们不理解的模糊之物出现,他们就将其搁置一边,决不让这类事物使他们产生怀疑。他们说,他们能理解的东西寥寥无几;因此,若认为某种东西是不真实的,因为他们自己不理解,那简直是疯了。他们就是那些处于仁爱的人。而那些没有仁之信的人只渴望推理一件事是否真实,想知道它是怎么回事。他们说,他们若不知道它是怎么回事,就不能相信它就是如此。仅从这种心态就能立刻知道他们是那种根本没有信的人;这是一个标志,不仅表明他们对一切都抱有怀疑,还表明他们内心是否认者。甚至当被教导事情是怎么回事时,他们仍无动于衷,开始提出各种各样的反对意见,即便这种情况永远持续下去,他们也不会放弃。那些如此无动于衷的人会错上加错。这些人,或像他们这样的人在圣言中被称为“喝醉了酒,或喝了烈酒、浓酒”。
如以赛亚书:
这些人因酒而犯错,因烈酒而迷迷忽忽。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因烈酒而犯错,错解异象。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祂要将知识指教谁呢?要使谁明白传言呢?是那刚断奶离怀的吗?(以赛亚书28:7-9)
此处明显指这类人。同一先知书:
你们怎能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子孙,是古王的后裔?你的智慧人如今在哪里呢?就让他们告诉你吧!耶和华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他们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出差错,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以赛亚书19: 11, 12, 14)
此处“醉酒之人”表示那些想要从记忆知识或事实中探究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人。“埃及”表示这些知识,这也是为何他自称“智慧人的子孙”。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喝醉”表示虚假。
诗篇:
他们摇摇晃晃,东倒西歪,好像醉酒的人,他们的一切智慧都被吞灭。(诗篇107:27)
以赛亚书:
来吧!我去拿酒,我们痛饮烈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样,盛大丰盈之极。(以赛亚书56:12)
这论及与信之真理相反之物。耶利米书:
各坛都要盛满了酒。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13)
“酒”表示信,“酩酊大醉”表示错误。约珥书:
酒醉的人哪,你们要清醒哭泣;一切好喝酒的人哪,你们都要为新酒哀号;因为酒从你们口中断绝了。有一民族上来侵犯我的陆地;它使我的葡萄树荒凉。(约珥书1:5-7)
这论及在信之真理方面荒废的教会。启示录: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启示录14:8, 10; 16:19; 17:2; 18:3; 19:15)
“淫乱的酒”表示掺假的信之真理,“喝醉”论及它们。同样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曾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喝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列族才因此发疯。(耶利米书51:7)
“喝醉”因表示围绕信之真理的疯狂,故也变成代表,亚伦和他的儿子因此被禁止喝酒:
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使你们可以区别圣与不圣、洁与不洁。(利未记10:8-10)
在以赛亚书,那些只相信能通过感官证据和事实或记忆知识来理解的东西之人也被称为“饮酒的英雄”: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调烈酒的壮士! (以赛亚书5:21-22)
他们被称为“在自己眼中有智慧,在自己面前有聪明的人”,是因为那些推理反对信之真理的人自以为比谁都聪明。
然而,那些不在乎圣言和信之真理,因而不愿知道关于信的任何东西,从而否认它的基本教导之人,被称为“非因酒而醉”。以赛亚书:
他们醉了,却非因烈酒。因为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以赛亚书29:9-10)
这就是他们的品质,这一点从以赛亚书的前后文清楚看出来。在这层意义上“喝醉”的人都以为他们比谁都清醒,但他们却在沉睡。古教会,尤其那些属于上古教会世系的人,开始变成如本节所描述的样子,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788节)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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