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10648.“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表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这从“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是指与邪恶的虚假结合,因为“行淫”表示非法结合,“列族的神”表示邪恶的虚假。“神”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列族”表示邪恶(10638节)。之所以说“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从邪恶涌出来的。然而,并非由邪恶产生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确实是虚假,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是。因为虚假可以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同在;但这些虚假里面有良善,这就使得虚假的邪恶被移除。因此,这种虚假在天使面前不显为虚假,而是显为一种真理;因为天使们看的是信的内层,而不是它的外层。这就是为何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即便是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以过良善的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将他们所接受的宗教教义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都能得救(参看2589-2604节)。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行淫,或行淫”。这个词表示与真理的一种非法结合;“通奸”表示与良善的一种非法结合;因此,“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通奸”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对真理的歪曲以下面三种方式发生:⑴一个人过着邪恶的生活,却又承认教义的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真理里面,邪恶歪曲真理,因为邪恶从真理中驱散天上和神性之物,并植入地狱之物,由此产生歪曲。
⑵一个人一开始接受教义上的真理,后来又同意另一套教义的虚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身上,因为邪恶渴望并寻求虚假,急于抓住它当作真理。⑶如果一个在生活上陷入邪恶,在教义陷入虚假的人抓住属于另一套教义的真理,那么他也会歪曲真理,因为他承认真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只是为了某种利益、重要地位或名声而承认它们。
在圣言中,所有这些歪曲都被称为“淫行”和“淫乱”,因为“婚姻”表示一种合法的结合,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2727-2759节);因此,“淫行”表示一种非法的结合。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在此仅从中引用这两段,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你因你的名声就行淫,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行。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又在那上头行淫。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祭献给它们。你的淫行岂是小事?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于是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迦勒底的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15-17, 20, 26, 28, 29ff)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在年少时就行淫。阿荷拉就是撒马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在他们身上放纵淫行。她的淫行从埃及时她就没有撇弃。因为她年幼时,他们和她同寝。阿荷利巴闹恋爱比她更甚,加增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恋慕亚述人,她添加淫行,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的眼目一看见他们,就恋慕他们。巴比伦人就来到她那里,上了她爱情的床。(以西结书23:2-17)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它们连同对它们以及上述两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2466, 89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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