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7

707.“有一个妇人

707.“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表示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从“妇人”、“日头”和“披”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教会凭这种情感而为一个教会,因此,“妇人”也指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555节);由此可知,这意味着在当今基督教界的教会结束时,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日头”是指在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也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401, 412a, b节);“披”是指出于这爱生活,因为每个人的爱之生命或生活,无论世人的,还是灵人和天使的,都在他们周围形成一个气场,从该气场就能感知到他们的品质是什么样,甚至从远处就能感知到;此外,天堂和地狱里的联系和结合也通过这气场实现。由于此处论述的是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教会,这教会由“妇人”来表示,这爱由“日头”来表示,所以“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之所以补充说“由此处于对邻之爱”,是因为对邻之爱源于对主之爱,如同在后之物源于在它以先之物,或外层源于它的内层,简言之,如同结果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因为对主之爱就是热爱并意愿那些属于主的事物,因而热爱并意愿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事,对邻之爱则是出于该意愿行动,因而在于功用的执行,也就是结果。这“妇人”表示在现存于基督教界的教会结束之后,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即:“她生了一个男孩子,龙想吞吃他,他被提到神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龙还想毁灭她”;因为从下文会清楚看到,“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真理,“龙”表示那些反对这教义真理的人。在对启示录21章的解释中会看到,此处由“妇人”表示的教会就是启示录21章和启21:9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表示的教会,它被称为“新妇,羔羊的妻”。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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