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表示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从“妇人”、“日头”和“披”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教会凭这种情感而为一个教会,因此,“妇人”也指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555节);由此可知,这意味着在当今基督教界的教会结束时,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日头”是指在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也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401, 412a, b节);“披”是指出于这爱生活,因为每个人的爱之生命或生活,无论世人的,还是灵人和天使的,都在他们周围形成一个气场,从该气场就能感知到他们的品质是什么样,甚至从远处就能感知到;此外,天堂和地狱里的联系和结合也通过这气场实现。由于此处论述的是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教会,这教会由“妇人”来表示,这爱由“日头”来表示,所以“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之所以补充说“由此处于对邻之爱”,是因为对邻之爱源于对主之爱,如同在后之物源于在它以先之物,或外层源于它的内层,简言之,如同结果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因为对主之爱就是热爱并意愿那些属于主的事物,因而热爱并意愿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事,对邻之爱则是出于该意愿行动,因而在于功用的执行,也就是结果。这“妇人”表示在现存于基督教界的教会结束之后,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即:“她生了一个男孩子,龙想吞吃他,他被提到神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龙还想毁灭她”;因为从下文会清楚看到,“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真理,“龙”表示那些反对这教义真理的人。在对启示录21章的解释中会看到,此处由“妇人”表示的教会就是启示录21章和启21:9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表示的教会,它被称为“新妇,羔羊的妻”。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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