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7.“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表示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从“妇人”、“日头”和“披”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是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教会凭这种情感而为一个教会,因此,“妇人”也指这种情感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555节);由此可知,这意味着在当今基督教界的教会结束时,主要建立一个新教会。“日头”是指在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也指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401, 412a, b节);“披”是指出于这爱生活,因为每个人的爱之生命或生活,无论世人的,还是灵人和天使的,都在他们周围形成一个气场,从该气场就能感知到他们的品质是什么样,甚至从远处就能感知到;此外,天堂和地狱里的联系和结合也通过这气场实现。由于此处论述的是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教会,这教会由“妇人”来表示,这爱由“日头”来表示,所以“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之所以补充说“由此处于对邻之爱”,是因为对邻之爱源于对主之爱,如同在后之物源于在它以先之物,或外层源于它的内层,简言之,如同结果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因为对主之爱就是热爱并意愿那些属于主的事物,因而热爱并意愿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事,对邻之爱则是出于该意愿行动,因而在于功用的执行,也就是结果。这“妇人”表示在现存于基督教界的教会结束之后,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即:“她生了一个男孩子,龙想吞吃他,他被提到神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龙还想毁灭她”;因为从下文会清楚看到,“男孩子”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真理,“龙”表示那些反对这教义真理的人。在对启示录21章的解释中会看到,此处由“妇人”表示的教会就是启示录21章和启21:9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表示的教会,它被称为“新妇,羔羊的妻”。
494.启11:5.“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表凡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想要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要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就是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甚至在祂的人身方面也是,并照十诫生活;这些就是“他们”,即两个见证人(参看490节)。“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表示地狱之爱;“吞灭他们的仇敌”表示害他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不过,在此不要以为“火”要从两个见证人口中发出来,而是要从那些想要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490节)的人口中发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救世主,必陷入地狱之爱而灭亡。
这话和圣言中其它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如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忿怒、烈怒等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不是说这一切出于耶和华,而出于恶人的地狱之爱。圣言之所以提到这类事,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圣言就字义而言,是由对应和表象写成的。由于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故有必要引用一些提到“火来自耶和华”的经文: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火使它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连炭也烧着了。(诗篇18:8)
我要将我的恼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倾在他们身上。我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你讨罪。(以赛亚书29:6;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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