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2
1.天上现出大迹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
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
3.天上又现出迹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
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所有民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
6.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
7.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
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
9.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又叫魔鬼和撒但,是迷惑全世界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
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
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
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只有很短的时间,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
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
15.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
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
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诠 释
705.启12:1–2.天上现出大迹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
“天上现出大迹象来”表示关于将来的教会和对其教义的接受,以及他们会攻击它的神性证明(706节);“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表示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707节);“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708节);“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709节)。
“她怀了孩子”表示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新生的教义(710节);“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的不接受和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抗拒(711节)。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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