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5

启示录121.天

启示录12

1.天上现出大迹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

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

3.天上又现出迹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

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

5.她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照管所有民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

6.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

7.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

8.他们并没有得胜;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

9.大龙被摔下来,就是那古蛇,又叫魔鬼和撒但,是迷惑全世界的;他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同他被摔下去。

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

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

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只有很短的时间,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

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

15.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

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

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

诠  释

705.启12:1–2.天上现出大迹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

“天上现出大迹象来”表示关于将来的教会和对其教义的接受,以及他们会攻击它的神性证明(706节);“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表示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邻之爱的人中间的教会(707节);“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708节);“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表示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事物的教义和知识所获得的智慧和聪明(709节)。

“她怀了孩子”表示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新生的教义(710节);“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的不接受和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抗拒(711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9

SS79.在先知书的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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