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2.“随有闪电、响声、雷轰”表示那时在恶人所在的较低部分,有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真理的推理。这从“闪电、响声、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闪电、响声、雷轰”是指光照,思维和感知(对此,参看AE 273节),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对此,参看AE 498节)。从严格意义上说,“闪电”表示理解力的昏暗,“响声”表示推理,“雷轰”表示关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由于从这些人照着他们的内层状态,会产生情感和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随之而来的基于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所以从与前文的逻辑联系上看,这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显然,“闪电、响声、雷轰”,以及“地震和大冰雹”出现在较低部分,因为在较高部分看见的是“殿”和“殿中的约柜”,它们表示在有敬拜主的地方,一个新天堂的显现,以及一个神性真理的代表,结合通过神性真理发生,这可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通过来自高层天堂的流注而发生在较低部分。但由于这些事都是诸如若不通过活生生的启示和随之而来的关于灵界的高层事物进入低层事物的流注的知识,任何人都无法理解的那类事,还由于这些事已经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要简单解释这个奥秘或内在事实。
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的排列是这样:众天堂就像一层在另一层之上的穹苍,天堂底下是灵人界,灵人界底下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下的地狱。来自主的流注照着这种连续排列发生,因而通过至内层天堂进入中间天堂,又通过中间天堂进入最低层或终端天堂,又从这些井然有序的天堂进入下面的地狱。灵人界在中间,既接受来自天堂的流注,也接受来自地狱的流注,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命状态来接受。
但对天堂和教会的这种排列经历了从一个审判到另一个审判的变化,因为从地上到来的人(他们构成天堂和地狱)具有各种情感,有的或多或少是属灵或内在的,有的或多或少是属世或外在的。主因不向任何人行恶,而是向所有人行善,故允许那些出于世上的风俗习惯而从外在过着道德和貌似属灵的生活,而内层却与地狱结合的人在灵人界各个地方为自己形成仿天堂;这时,他们上面的天堂和他们下面的地狱被如此排列,以至于他们那与地狱结合的内层尽可能地保持关闭,而他们那与最低层或终端天堂结合的外层则保持敞开。于是就规定,高层天堂不可直接流入,因为通过这种直接流注,他们那属地狱的内层会打开,而他们那貌似属灵的外层则会关闭;事实上,高层天堂的流注进入严格来说属于灵自己的内层,不进入严格来说不属于他们自己的外层。
但当这些貌似的天堂如此大大增长,以至于来自地狱的流注开始胜过来自天堂的流注,因此与他们结合的最低层或终端天堂开始摇晃时,最后的审判就在眼前,在这些新的貌似天堂,恶人逐渐与善人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来自高层天堂的直接流注实现的;通过这种流注,他们那属地狱的内层打开,而他们那貌似属灵的外层则关闭,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为何“殿”和“殿中的约柜”出现,“殿中的约柜”表示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光照高层天堂,以便来自它们的流注可以进入恶人所在的较低部分。由这种流注导致的结果是,在恶人所在的较低部分看到了闪电,听到了响声和雷轰,还发生了地震、下了冰雹。从天堂出来,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只是对良善的爱和对真理的情感的流注;但在恶人那里,这种流注却变成诸如对应于他们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而对应于他们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情感的那类事物。由于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他们所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对应于闪电、响声和雷轰,所以它们在此由这些东西来表示。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天堂的状态,即就在最后审判之前,它会是什么样。当那些内在邪恶,外在显得良善之人的内层打开,外层关闭时,他们身上出现的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源于在分离的第一个状态下,他们的内层与外层的冲突。不过,一旦这些外层完全关闭,他们被留给自己的内层,冲突就会停止,因为那时,他们完全处于对他们自己的邪恶的爱和对他们自己的虚假的情感,从而处于其生命的快乐。因此,那时他们把自己扔进地狱,到他们的同类那里,这发生在最后之日。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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