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2

702.“随有闪电、

702.“随有闪电、响声、雷轰”表示那时在恶人所在的较低部分,有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良善和真理的推理。这从“闪电、响声、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闪电、响声、雷轰”是指光照,思维和感知(对此,参看AE 273节),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对此,参看AE 498节)。从严格意义上说,“闪电”表示理解力的昏暗,“响声”表示推理,“雷轰”表示关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由于从这些人照着他们的内层状态,会产生情感和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随之而来的基于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所以从与前文的逻辑联系上看,这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显然,“闪电、响声、雷轰”,以及“地震和大冰雹”出现在较低部分,因为在较高部分看见的是“殿”和“殿中的约柜”,它们表示在有敬拜主的地方,一个新天堂的显现,以及一个神性真理的代表,结合通过神性真理发生,这可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通过来自高层天堂的流注而发生在较低部分。但由于这些事都是诸如若不通过活生生的启示和随之而来的关于灵界的高层事物进入低层事物的流注的知识,任何人都无法理解的那类事,还由于这些事已经被揭示给我,所以我要简单解释这个奥秘或内在事实。

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的排列是这样:众天堂就像一层在另一层之上的穹苍,天堂底下是灵人界,灵人界底下是一层在另一层之下的地狱。来自主的流注照着这种连续排列发生,因而通过至内层天堂进入中间天堂,又通过中间天堂进入最低层或终端天堂,又从这些井然有序的天堂进入下面的地狱。灵人界在中间,既接受来自天堂的流注,也接受来自地狱的流注,那里的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命状态来接受。

但对天堂和教会的这种排列经历了从一个审判到另一个审判的变化,因为从地上到来的人(他们构成天堂和地狱)具有各种情感,有的或多或少是属灵或内在的,有的或多或少是属世或外在的。主因不向任何人行恶,而是向所有人行善,故允许那些出于世上的风俗习惯而从外在过着道德和貌似属灵的生活,而内层却与地狱结合的人在灵人界各个地方为自己形成仿天堂;这时,他们上面的天堂和他们下面的地狱被如此排列,以至于他们那与地狱结合的内层尽可能地保持关闭,而他们那与最低层或终端天堂结合的外层则保持敞开。于是就规定,高层天堂不可直接流入,因为通过这种直接流注,他们那属地狱的内层会打开,而他们那貌似属灵的外层则会关闭;事实上,高层天堂的流注进入严格来说属于灵自己的内层,不进入严格来说不属于他们自己的外层。

但当这些貌似的天堂如此大大增长,以至于来自地狱的流注开始胜过来自天堂的流注,因此与他们结合的最低层或终端天堂开始摇晃时,最后的审判就在眼前,在这些新的貌似天堂,恶人逐渐与善人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来自高层天堂的直接流注实现的;通过这种流注,他们那属地狱的内层打开,而他们那貌似属灵的外层则关闭,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为何“殿”和“殿中的约柜”出现,“殿中的约柜”表示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光照高层天堂,以便来自它们的流注可以进入恶人所在的较低部分。由这种流注导致的结果是,在恶人所在的较低部分看到了闪电,听到了响声和雷轰,还发生了地震、下了冰雹。从天堂出来,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只是对良善的爱和对真理的情感的流注;但在恶人那里,这种流注却变成诸如对应于他们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而对应于他们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情感的那类事物。由于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他们所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对应于闪电、响声和雷轰,所以它们在此由这些东西来表示。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天堂的状态,即就在最后审判之前,它会是什么样。当那些内在邪恶,外在显得良善之人的内层打开,外层关闭时,他们身上出现的思维的冲突和扰乱,以及基于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推理源于在分离的第一个状态下,他们的内层与外层的冲突。不过,一旦这些外层完全关闭,他们被留给自己的内层,冲突就会停止,因为那时,他们完全处于对他们自己的邪恶的爱和对他们自己的虚假的情感,从而处于其生命的快乐。因此,那时他们把自己扔进地狱,到他们的同类那里,这发生在最后之日。


真实的基督教 #70

70.人越照秩序生活

70.人越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因为神是全在。祂在其神性秩序里面,可以说就是在自己里面,因为祂就是秩序,如前所示(52-53节)。由于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故神存在于他里面,但只有他照着神性秩序生活,才能全在于他里面。若他不照神性秩序生活,神仍在他里面,但只在他的最高区域内,赋予他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的能力,即赋予他理解力的本能和去爱的倾向。但是,人越违背秩序生活,就越关闭其心智或灵的较低区域,从而越阻止神降下来,并以其临在充满这些较低区域。所以,神在他里面,而他却不在神里面。在天上,一个普遍规则是,神在每个人里面,无论善恶,但人却不在神里面,除非他照秩序生活。因为主说,祂愿意人在祂里面,祂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5:4)。
人凭借符合秩序的生活而在神里面,因为神全在于整个宇宙及其每一部分,在各自的最深层,这些最深层都处在秩序中。然而,在那些违背秩序的事物(它们完全是那些最深层之外的事物)里面,神通过与它们相争并且不断努力将它们带回秩序而全在。因此,人越允许自己被带回秩序,神就越全在于他的整个存在中,因而越在他里面,他也越在神里面。神离开人,就象经由其热和光的太阳离开大地一样不可能。但世上的物体只有接受如春夏时太阳所放射的热和光才能感受到太阳的能力。
这种类比也适用于神性全在。人越处于属灵之热,同时处于属灵之光,也就是说,越拥有爱之善和智之真,就越服从秩序。不过,属灵的热和光不同于属世的热和光。属世之热在冬天会从大地及其物体中消退,而属世之光则在夜里消退,因为地球凭其自转和围绕太阳的公转产生季节和时间。而属灵的热和光则不然,因为神凭借祂的太阳提供热和光,并且不象尘世太阳那样发生改变。人使自己转离,好比大地转离太阳。当转离智之真时,他好比夜里转离太阳的大地;当转离爱之善时,则好比冬天转离太阳的大地。这就是灵界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与尘世太阳所产生的结果和服务(或用)之间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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