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

7.“必须快发生的事

7.“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这从“必须发生的事”和“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必须发生的事”是指必然会发生的事;“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属天的奥秘》,5284, 6783节)。那些根据字义来看待圣言中的一切的人只知道“快”表示很快;因而在此处,《启示录》预言的事将很快发生。因此,他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不理解“快”,只明白肯定。他们之所以明白“快”表示肯定,是因为快意味着时间,而时间属于自然界;也就是说,快是一个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词语;在圣言中,一切属世的词语都表示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事物;因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在字面上则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快”表示肯定。时间属于自然界,在灵义上表示生命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162–169节)


真实的基督教 #293

293.在属世意义,

293.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这条诫命也是指除了神和从神发出的东西外,不可爱任何人和任何东西胜过一切,这也符合主的话(马太福音22:35-37; 路加福音10:25-28)。因为凡被爱胜过一切的人或物,对一个如此爱着的人来说,就是神,就是神性。例如,对一个爱自己或世界胜过一切的人来说,他自己或世界就是他的神;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从心里不承认任何神,因而与地狱中的同类结合,所有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聚集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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